为加强对知识产权项目评估评审活动的监督和管理,规范项目评估评审程序,保证项目评估评审工作廉洁高效依法进行,根据国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考其它省市专利项目管理办法内容,结合我市实际,充分征求各地各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制定了《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项目评估评审管理办法》。现就《管理办法》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订的依据
1.《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审行为准则与督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令第7号)
2、《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评审行为准则与监督办法》(浙科发政〔2007〕5号)
3、《温州市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审行为准则与督查办法》(温市科发〔2007〕44号)
4、《温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温州市科技项目验收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温市科管〔2019〕8号)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七章二十三条,分为总则、评审办法、项目评审程序、专家库建设、行为准则、监督检查、附则等内容。《管理办法》明确了我市知识产权项目管理的适用范围、行为准则等,特别是在评审办法、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了具有明确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定。
(一)关于总则。明确了知识产权项目评估评审行为,规定了《管理办法》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工作职责、项目类型等。
(二)关于评审办法。为规范项目管理,实现项目管理科学化,《管理办法》规定了项目的评审方式、评审流程、评审专家的抽取规则。
(三)关于项目评审程序。规定了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申请备案、专利导航试点项目申请备案、专利奖评审应提交的材料。
(四)关于专家库建设。为规范专家入库程序,维护入库专家权益,确保入库专家正常履行义务,《管理办法》明确了三类专家的入库标准,同时规定了专家入库方式及随机抽取规则。
(五)关于行为准则和监督检查。为了加强对知识产权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主要对监督检查部门职责和举报投诉进行了明确。
三、实施时间
本文件自2020年1月15日起实施。
四、解读机关
温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