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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19-06-27 10:36 浏览次数: 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字号:[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工作安排,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完成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抽查全业务融合、全流程整合,实现全覆盖、常态化。我局制定了《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现就《通知》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订的依据

1.《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

2、《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

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浙市监信【2019】8号)

4、《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浙市监信【2019】9号)

5、《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随机抽查计划的通知》(浙市监信【2019】10号)

二、主要内容

1、总体要求: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列入清单事项涉及的监管领域,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监管,原则上不再部署专项检查和“全覆盖”式巡查。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频次和被抽查概率,提高随机抽查精准性。正确处理双随机抽查与其他监管方式的关系。

2、主要任务:一是严格落实抽查事项清单管理;二是明确清单事项对应计划分类要求;三是统一应用监管工作信息化平台;四是统筹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两库”;五是协调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六是有序组织实施抽查任务;七是积极开展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3、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信用监管处牵头、各相关业务处(室、分局)分工负责的合力推进机制,加强工作推进的统筹协调和要素保障,加速职能整合和业务融合。二是厘清责任边界,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责任。三强化考核督查,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重点任务,建立工作推进的定期评价和通报机制,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四是加强培训宣传,组织开展分层次、多维度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员业务培训,重点加强基层和一线执法检查人员的培训。加大宣传力度,主动展示市场监管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市场监督管理念和方式的积极作为,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同时附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随机抽查计划表

三、实施时间

本文件自2017年6月 日起实施。

四、解读机关

温州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处

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