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等4类“你点我检”食品3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38批次、不合格1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等。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情况
1、乐清市盐盆五姐妹水产商行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温州信心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信心酱油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不合格项目分析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制能力强,在高剂量使用时能抑制细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被人体完全吸收,并能抑制人体内多种氧化酶,长期过量摄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会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规定信心酱油肉中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信心酱油肉中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的原因,可能是生产经营者为延长其保质期而超范围使用。
三、核查处置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县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瓯海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乐清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县级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特此通告。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