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003255747234/2026-1010560890 | ||
| 组配分类 | 上级文件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市场监管局 |
| 成文日期 | 2026-05-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成品油流通及家政执法事项纳入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请示》(浙商务联发〔2025〕147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将19项商务行政处罚事项新增纳入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由市场监管部门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职权。
二、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要及时调整执法事项,完善配套机制,确保监督管理与行政处罚衔接有序。各级商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双向联合执法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形成执法合力。
三、《浙江省新增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商务部分)》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商务、盐业执法事项纳入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的复函》(浙政办函〔2021〕10号)附件《浙江省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商务、盐业部分)》一并执行。
四、《浙江省新增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商务部分)》实行动态调整,按程序批准后向社会公告。
本文件自2026年5月17日起施行。
附件:浙江省新增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商务部分)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浙江省新增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商务部分)
处罚事项清单 | 职责边界清单 | ||||
序号 | 方面 | 事项代码 | 事项名称 | 划转范围 | |
1 | 成品油流通 | 330221075000 | 对企业违反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备案规定的行政处罚 | 部分(不予备案、撤销备案回执除外) | 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和投诉举报受理,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商务主管部门。 |
2 | 330221076000 | 对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许可的行政处罚 | 部分(不予受理或不予许可、不得再次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许可除外) | 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和投诉举报受理,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商务主管部门。 | |
3 | 330221082000 | 对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许可的行政处罚 | 部分(撤销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许可、不得再次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许可除外) | 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和投诉举报受理,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商务主管部门。 | |
4 | 330221083001 | 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的备案信息发生变化,但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限内履行变更备案手续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和投诉举报受理,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商务主管部门。 | |
5 | 330221083002 | 对成品油经营企业未按要求建立油品购销存和出入库台账,或台账弄虚作假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和投诉举报受理,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商务主管部门。 | |
6 | 330221083003 | 对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未按要求办理歇业相关手续且逾期不改正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和投诉举报受理,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商务主管部门。 | |
7 | 330221083004 | 对成品油零售企业违反信息标注规定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和投诉举报受理,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商务主管部门。 | |
8 | 330221078000 | 对成品油经营企业不配合检查,或检查不合格且限期整改不到位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和投诉举报受理,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商务主管部门。 | |
9 | 330221081001 | 对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不再符合许可条件但继续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和投诉举报受理,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商务主管部门。 | |
10 | 330221081002 | 对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涂改、倒卖、出租、转借、质押或以其他形式转让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和投诉举报受理,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商务主管部门。 | |
11 | 330221081003 | 对成品油经营企业隐瞒有关情况、不报送油品购销存数据或提供虚假数据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和投诉举报受理,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商务主管部门。 | |
12 | 330221081004 | 对成品油经营企业未按规定购进、销售成品油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和投诉举报受理,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商务主管部门。 | |
13 | 330221081005 | 对成品油仓储经营企业不能提供代储油品合法来源及委托人合法证明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和投诉举报受理,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商务主管部门。 | |
14 | 330221081006 | 对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采用直接加注等方式向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或终端用户加注成品油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和投诉举报受理,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商务主管部门。 | |
15 | 330221081007 | 对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未经批准在零售网点以外加注成品油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和投诉举报受理,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商务主管部门。 | |
16 | 330221089000 | 对单位与个人擅自新建、改(扩)建成品油零售网点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和投诉举报受理,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商务主管部门。 | |
17 | 家政 | 330221080000 | 对家政服务机构未按规定在“浙里家政”录入信息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和投诉举报受理,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商务主管部门。 |
18 | 330221079000 | 对家政服务机构指派或居间介绍未取得家政服务人员码、未按规定参加相应类别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从事家政服务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和投诉举报受理,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商务主管部门。 | |
19 | 330221084000 | 对家政服务机构隐瞒家政服务用户、家政服务人员应当知晓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和投诉举报受理,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商务主管部门。 | |
注: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浙江省家政服务条例》第四条确定其他部门履行家政服务业行业管理职责的,由该部门行使《浙江省家政服务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