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乳制品、饮料、饼干、冷冻饮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9类“你点我检”食品12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124批次、不合格2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等。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情况
1、温州市龙湾蒲州农贸市场玉平干水产摊销售的鸡蛋,地美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龙港市桥下月糕点店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龙港市桥下月糕点店生产的香葱麻花,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不合格项目分析
地美硝唑:地美硝唑是硝基咪唑类抗菌药,具有抗菌谱广、内服易吸收快、组织分布广泛等优点。长期大量摄入地美硝唑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在人体内蓄积,引起平衡失调以及肝肾功能损伤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规定鸡蛋中不得检出地美硝唑。鸡蛋中检出地美硝唑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导致。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钾明矾、铵明矾)可用作膨松剂、稳定剂。按标准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过量摄入铝可能会引发儿童智力发育障碍、软骨病、骨质疏松等疾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规定香葱麻花中铝的最大允许限为100mg/kg。香葱麻花中铝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为增加产品口感,在制作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或者未准确计量导致。
三、核查处置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县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龙湾、龙港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县级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特此通告。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0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