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81/2025-00079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05-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市局直属各事业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温州市质量工程和医药行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现就推荐增补相关专业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恪守职业道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
(二)具有较深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和理论研究动态,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在同行中有一定知名度;
(三)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纪律;
(四)热爱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能正确掌握国家、省以及我市评审工作政策;
(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评审工作,年龄原则上在55周岁以下的在职人员;
二、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要求:
(一)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质量工程专业包含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等相关专业;医药行业包含药学、中药学、制药工程、医疗器械、食品质量技术等相关专业)副高专业技术职称并聘在副高职务上2年及以上;
(二)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质量工程专业包含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等相关专业;医药行业包含药学、中药学、制药工程、医疗器械、食品质量技术等相关专业)正高专业技术职称并聘在正高职务上;
三、推荐办法和程序
(一)推荐方式。经个人自荐、单位审核同意,由主管部门(或协会)报送市市场监管局。
(二)提交材料。提交《温州市质量工程和医药行业评审委员会专家推荐名单》《温州市质量工程和医药行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推荐表》,同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任文件等相关资料)。
(三)审核批准。由市市场监管局收集汇总推荐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按照专业分类择优确定入库专家名单,上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并录入职称评审系统专家库。
四、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于2025年6月20日前将推荐名单、推荐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寄送至温州市市场监管局人事处。
联系人:温州市市场监管局人事处林丽思,联系电话:0577-89660051,邮寄地址:温州市市府路496号17楼1706室。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