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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时间:2025-05-27 08:43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

5月23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经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复查评估,确认市局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市局于2020年11月荣获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以来,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大力度投入到新一轮建设工作中,主要体现在三个“走在前、作表率”。

一是在全要素保障上走在前、作表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展示“重要窗口”的高标定位,专门建立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带头示范,明确分工,上下联动,全员参与。以和合文化为引领,践行“整体市监”理念,共同谱写人合、心合、力合的“和合文明”乐章。落实人力资源保障,抽调骨干力量充实各工作组。强化党建统领,促进队伍建设,在砥砺奋进中持续擦亮文明单位底色。充分整合新闻传播资源,打造“线上+线下”市场监管宣传矩阵,全面展示市局文明建设成果,展现市监新形象。

二是在全链条推进上走在前、作表率。以机构改革为新起点,全面实施“塑魂谱新篇·强基助发展”市场监管队伍建设专题活动,深入推进“党建引领、文化重塑、砥砺创业、暖心关爱”四大工程,重塑形成共同价值文化,打造“和合”团队精神和“担当有为”队伍形象。将志愿服务与“抗击疫情”、“护航亚运”、“温暖营商”、“强城行动”“文明城市建设”等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建立志愿服务队伍,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推动温州质检院成功创成省级文明单位、温州市计量院创成市级文明单位、温州市食药院创成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地,形成上下联建联创格局。

三是在全方位提升上走在前、作表率。深入践行“四个角色”定位和“有感服务、无感监管”“整体市监”理念,奋力推进“4321”“1486”“1599”等系统工程,以实干实绩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荣获市考核“十一连优”、省局考核“七连优”,还荣获国务院质量强国建设督查激励、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全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贡献突出集体、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以创建“五型机关”、锻造“五优”干部为抓手,深化机关效能建设行动,不断健全制度规定,加强纪律教育,常态化开展定期检查、行风督查,荣获市直单位“模范单位”和引领型清廉机关、全省系统首批清廉市场监管单元建设成绩突出单位。

(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