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81/2025-00064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本局于2025年4月8日对当事人浙江厚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99家公司(具体名单见附件)长期未从事经营活动一案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温市监企听字〔2025〕1号)。因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无法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现采用公告的方式送达。
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一条之规定,本局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见附件)的内容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10日,公告期限届满视为送达。你单位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