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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第三期食品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时间:2025-02-27 16:43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

近期,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速冻食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6类食品5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42批次、不合格10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重金属污染、农药残留超标等。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不合格食品情况

1、温州菜篮子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毛义蔬菜店销售的韭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

2、苍南县余大勇农副产品商行销售的干黑木耳,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

3、温州市鹿城区双屿陈德玉蔬菜摊销售的沙糖桔,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

4、浙江智烩谷餐饮有限公司购进的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温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5、永嘉县乌牛街道兴汇蔬菜店销售的荷兰豆,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

6、温州市水果批发交易市场蒋国水果店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

7、温州市鹿城区双屿陈德玉蔬菜摊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

8、温州市鹿城区吴蓉水果店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

9、苍南县同涛农副产品商行销售的干黄花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

10、温州新鲜达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红薯粉丝,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

、不合格项目分析

(以Cd计):镉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主要损害肾脏、骨骼和消化系统。由于镉排泄缓慢,可对肝肾造成巨大伤害,还会导致骨质疏松和软化,干扰膳食中铁的吸收和加速红细胞破坏,甚至会侵害到免疫系统,继而引发肿瘤《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规定韭菜中镉的最大允许限为0.05mg/kg,规定干黑木耳中镉的最大允许限为0.5mg/kg干重计。韭菜中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农作物在生长过程中通过土壤、空气、水等途径导致镉污染。干黑木耳中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晾晒过程中由环境污染,或生产加工过程中由容器带入,或食品原材料在生长过程中通过土壤、空气、水等途径导致污染。

苯醚甲环唑:苯醚甲环唑是高效广谱杀菌剂,对蔬菜和瓜果等多种真菌性病害具有很好的防治作用。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苯醚甲环唑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规定沙糖桔中苯醚甲环唑的最大允许限为0.2mg/kg。沙糖桔中苯醚甲环唑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病情,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

毒死蜱:毒死蜱是一种硫代磷酸酯类有机磷杀虫、杀螨剂,具有良好的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毒死蜱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规定姜中毒死蜱的最大允许限为0.02mg/kg。姜中毒死蜱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

氧乐果:氧乐果是一种广谱高效的内吸性有机磷农药。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氧乐果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规定荷兰豆中氧乐果的最大允许限为0.02mg/kg。荷兰豆中氧乐果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

二氧化硫残留量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可使食品的着色物质还原褪色,遇水产生的亚硫酸对食品的褐变有抑制作用,对细菌、真菌、酵母菌也有抑制作用。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龙眼中二氧化硫的最大允许限为0.05g/kg,规定干黄花菜中二氧化硫的最大允许限为0.2g/kg龙眼、干黄花菜中二氧化硫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改善产品色泽、延长存储时间而超限量使用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钾明矾、铵明矾)可用作膨松剂、稳定剂。按标准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过量摄入铝可能会引发儿童智力发育障碍、软骨病、骨质疏松等疾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红薯粉丝中铝的最大允许限为200mg/kg。红薯粉丝中铝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为增加产品口感,在制作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或者未准确计量导致。

核查处置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局已责成相关县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鹿城、苍南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县级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特此通告。

 

附件1:监督抽检不合格名单20250227.xlsx

附件2:监督抽检合格名单20250227.xlsx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