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饼干、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酒类、蔬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食用农产品等20类食品39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387批次、不合格4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超限量、超范围使用、质量指标超标等。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情况
1、温州市水果批发交易市场梦东水果店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
2、温州市水果批发交易市场柠汐水果店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
3、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灵昆沙塘农贸市场陈建海水产摊销售的樱花虾干,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
4、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灵昆沙塘农贸市场陈建海水产摊销售的黄鱼鲞,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
二、不合格项目分析
二氧化硫残留量: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可使食品的着色物质还原褪色,遇水产生的亚硫酸对食品的褐变有抑制作用,对细菌、真菌、酵母菌也有抑制作用。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龙眼中二氧化硫的最大允许限为0.05g/kg。龙眼中二氧化硫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改善产品色泽、延长存储时间而超限量使用。
胭脂红:胭脂红又名大红、亮猩红,为偶氮类合成着色剂,广泛应用于食品工业中。胭脂红在动物试验无中毒现象,但如果长期摄入,也存在健康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樱花虾干中不得使用胭脂红。樱花虾干中检出胭脂红的原因,可能是生产经营企业为增加产品品相或弥补原料品质较低而超范围使用。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过氧化值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主要反映油脂被氧化的程度。该指标不合格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过多食用,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GB 10136-2015)规定黄鱼鲞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允许限为0.6g/100g。黄鱼鲞中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水产品本身不新鲜、产品用油变质或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而导致产品酸败,过氧化值超标。
三、核查处置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县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瓯海、瓯江口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县级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特此通告。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0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