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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前,我们共学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条例
时间:2024-09-14 16:01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

随着中秋、国庆双节的临近,市消保委联合瑞安市消保委在湖岭小王子主题农庄消费教育基地举办餐饮、食品生产经营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学习会。

市消保委副秘书长陈炳峰出席并指出在双节前夕举办这样的学习会,有着重要的意义,乡村游餐饮和食品安全是重中之重,经营者要保持食品安全底线,向每一位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的食材。希望通过这次培训,能切切实实的帮助经营者增强法律意识,增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增强抵御恶意投诉的能力,共创放心消费和良好营商大环境。

瑞安市消保委秘书长朱华辉深入解读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的重点内容,包括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明码标价、自我承诺兑现、“一老一少”利益保护、无理由退货范围问题等十几个方面的最新规定,通过具体案例分析,让与会者更加直观地了解如何在实际经营中遵守法律法规,避免侵犯消费者权益。

本次交流会共有45家餐饮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代表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