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明,乐清市回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6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的生产条件与备案信息不符,经现场检查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且未能如期完成整改,不能保证产品安全、有效,或因市场主体资格已依法终止等原因不再从事医疗器械生产活动等情形。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等法规、规章的规定,现拟取消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并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10日,拟被取消医疗器械生产备案的企业享有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应当自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地址: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496号);联系电话:0577-88903635。
附件:全市拟取消医疗器械生产备案企业名单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