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81/2024-00076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3-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申请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第76号令),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杭州代办处于2024年1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专利优先审查推荐办理业务的通知》,提出:“选择第二条理由的,须出具申请人所在设区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专利申请领域符合省级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的核实意见”,为进一步规范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材料:申请人下载《温州市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书》(附件),如实填写相关内容,由专利优先审查请求人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请求人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相关政策文件等证明材料。
二、申请方式:优先审查请求书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wzip_yxsc@163.com。
三、主体要求:请求优先审查的专利第一申请人应为温州市行政辖区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以及具有温州市常住人口户籍的个人。
四、反馈途径:申请人通过电子邮箱提交《温州市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书》后,可在收件箱内关注核实结果反馈。
联系人:陈文焕,电话:89661988;
联系人:杨涛,电话:89661000。
附件:《温州市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书》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