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市内使用属于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或个人,办理强检工作计量器具登记造册、备案,申请检定;市内企事业单位申请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最高计量标准检定。
二、申请条件
我院在授权范围内受理强制检定申请的计量器具包括:
(1)县级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
(2)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持考核的部门、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器具;
(3)已在我院建立强制检定档案并由我院执行周期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
(4)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不具备检定能力的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
三、强检能力项目清单
附件1:温州市计量院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能力清单
四、申请材料目录
(一)计量标准器具
(1)提供相应的《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复印件;
(2)填写《温州市计量科学研究院标准计量器具申报清单》。
(二)工作计量器具
提供经我院确认受理的中国电子质量监督(E-CQS)公共服务平台强检预约单;
五、申请流程
见附件2。
六、检测时限
送检3个工作日,现场检测8个工作日;特殊项目时限另行约定。
七、业务咨询
器具收发和工作进度咨询:88915205
强制检定相关咨询:88908198、88959795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根据财税〔2017〕20号文件规定,2017年4月1日起停征收费。
九、送检地点和时间
地址:温州市汤家桥南路计量大楼服务大厅
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夏时令:8:30—17:30,冬时令:8:30—17:00)
强检计量器具申报流程图.pdf
温州市计量院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能力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