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采购管理办法(修订)》(温市监财〔2022〕3号)的要求,现就温州市食品安全共治中心宣传项目采购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项目要求
采购项目:温州市食品安全共治中心宣传项目采购。
项目要求: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宣传项目设计,并提供规定数量的宣传用品及物料。
采购预算:98000元。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及要求
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2.具有实施项目所必需的团队人员和专业能力;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给其他第三方实施。
三、投标供应商报名时间及要求
本公告公示期5天,在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网、外网公布。
报名地址:市府路496号温州市监局大楼1108办公室。
有意向的供应商,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供项目报价、公司资质、服务内容等相应文件资料,密封并盖单位公章后提交。
联系人:潘政,联系电话:0577-88907792,监督电话:0577-89661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