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 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的意见》、《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通过市场化方式向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社会执业律师购买法律服务,获取有力法治保障。现根据《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采购管理办法(修订)》(温市监财〔2022〕3号)的要求,就市局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拟向社会采购法律顾问服务,公开聘任坐班式法律顾问1名,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年预算9.8万元以内。
二、法律顾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2.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3.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4.熟悉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法律顾问制度,服从管理,认真履行法律顾问工作职责,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5.身体健康且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年龄在60周岁以下;6.执业年限达5年以上。
三、工作方式及服务内容:法律顾问按照《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规定提供每周4天的坐班式服务(重要事务需亲自参与、日常事务可指派1名固定助理参与),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为立法立规、重大决策、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等提供法律意见,承担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协议等合法性审核,参与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听证,参与处理复议、应诉、仲裁,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提供市场监管领域其他法律咨询服务及普法宣传、调研文章等。(以正式合同为准)
四、报名提交材料:1、律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及介绍材料;2、律师执业证以及相关工作简历。
五、公告期11月1日至11月12日。如有意向的律所或律师,请与市局法规处联系(电话:89660808,监督电话:89661888) 。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