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81/2024-00014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4-01-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浙市监法〔2024〕2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机构、派出机构:
为认真贯彻《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3年)〉的通知》(浙市监法〔2023〕19号)要求,科学编制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厘清我市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职责边界,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上级目录并结合地方立法情况,市局制定了《温州市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3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3年)》中各事项更新至2023年5月1日,后续将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立改废释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