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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09-20 12:31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

根据市委部署,2022年4月18日至6月24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进行了巡察。9月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深刻认识和切实担起整改政治责任,对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照单全收、全面接受,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党委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规定动作到位、方法措施到位、监督问责到位和建章立制到位,全力推进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担任组长负总责。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要求,明确每项整改任务的责任领导,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员,相关责任单位实行“挂图作战”,确保做到“见人、见事、见单位、见处理结果、见责任追究、见建章立制”。三是严格推进机制,狠抓督导落实。建立对账销号制度,逐条研究巡察反馈问题,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项目化管理”和“清单化销号”,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落实跟踪督办制度,对整改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对上报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情况等关键环节以抄告单的形式进行督办。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监督。对整改不落实、整改不力和敷衍整改的,一经查实,严肃追究责任。

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42个,制定整改措施133条,已完成整改措施132条,整改率99.3%,尚未整改到位1条整改措施(列入后续整改)。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立案1件,了结1件,给予党纪处分1人(党内警告);提醒谈话1人;批评教育2人;建章立制35项,其中制定制度20项,修改完善制度15项。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工作重要论述不系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讲政治,抓好理论武装建设。全面梳理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以来关于市场监管领域的重要论述,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做好专题学习。

(二)重落实,完善工作计划安排。修改完善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已开展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9次、局党委“学习进行时”9次、“市场监管大讲堂”5期,传达落实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市场监管工作议题精神8次,形成常态化学习体系。

(三)建机制,推进工作举措落地。印发《2022年温州市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要点》,编制《温州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2022-2025年)》。2022年11月15日,局党委会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等文件,印发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点任务措施清单》。

二、关于“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高质量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委“共富”重点项目清单,牵头组织实施市委“共富”专项工作,全面落实省局“共富”实施意见及方案,荣获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等多项“国字号”称号。印发市局《关于改革突破争先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的实施方案》,明确“二体系、三清单”。加快推进助企纾困系列政策措施的落细落实,部门合力推进市场经营主体培育,截至2022年11月底全市新设经营主体20.35万户。

(二)抓紧抓实疫情防控工作。局主要领导亲自协调过问重点任务、局班子成员带队经常赴基层调研指导,局党委定期开展疫情防控研判工作。2022年9月9日-10月9日期间召开疫情防控专题会议及培训 6次,下发工作提示单3份,开展冷链食品全面大排查等行动2项。2022年10-11月,组建机关干部下沉基层,支援开展疫情防控工作。2022年9月以来全系统已累计督查检查各类主体1.7万余家次,督促整改问题1531个。

(三)高质量推进数字化改革。持续推进视频汇聚云平台项目,已累计整合视频物联资源22256个点位。GM2D示范区建设进展顺利,预包装食品转码、重点产品转码、结算用码阶段性指标任务按计划完成;“电子营业执照”、药品“黑匣子”应用持续深入,成效显著。市、县两级数字化执法办案区已实现全覆盖,数字化大屏实现市、县、所三级全覆盖,基层执法人员手机执法终端、执法记录仪全配备。

三、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增强班子凝聚力。全面开展一次局党委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的谈心谈话,交流思想、共同进步。制定市局党委《关于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理顺处室职能职责,2次对市局内设机构和职能进行调整,并完善内部沟通协调机制,推动工作高效高质量落实。

(二)完善党委议事制度。修改完善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印发《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会制度》《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等系列制度。

(三)认真落实“三重一大”相关政策规定。明确使用经费超过10万元以上的,全部经过党委会研究讨论确定。

(四)加强相关协会监管。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管社会团体管理的意见》,持续推进协会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发挥协会服务助企纾困和经济发展的作用。对干部在协会(社团)兼职和主管协会换届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清理,全局现有在协会(社团)兼职干部20人,均已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召开温州市个体劳动者协会第七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完成协会换届工作。推进温州市民营企业协会清算注销,逐步完成个协与民协的合并工作。

四、关于“主责主业推进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推进质量强国建设。制定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精神实施意见,出台《中共温州市委质量督察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国率先开展市委质量督察工作试点。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监管工作的通知》,通过倒查企业信用数据等手段审核出今年发证的问题企业1家并促使省品联会收回证书,对86家企业“浙江制造”品牌认证企业奖励情况开展一次自查评估活动。

(二)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持续推动“国创543”攻坚行动向深向细,创新引入第三方开展跟踪评价,市级成立7个督查组,每两月对全市域开展明察暗访,查发整改问题隐患73个。全国率先实现猪肉等主要品种全链条无纸化追溯,“浙食链”项目激活重点主体逾3万户(全省第一)。市县联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十进”等宣教活动,在主流媒体开辟“镇街食安委主任谈创建”等系列访谈栏目,在全市人流较大区位开展宣传标语亮屏行动,发送创建推广倡议书60万条次,受益群众近300万人次。建立两月一次的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测评和通报机制,截至2022年11月全市食品安全满意度得分达89.43分,较2021年提升5.7分。

(三)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印发《温州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2022-2025年)》《2022年温州市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要点》。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2022年一、二批总数为6922件,目前撤回率95.84%,大幅超出省局任务要求。获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金奖1项、优秀奖3项,高价值专利培育成效显著。

(四)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完成全市87家电梯维保单位量化评价工作并向社会通报,结合量化评价结果、故障投诉等情况将40家电梯维保单位纳入2022年度全省维保质量监督抽查范围。推广电梯扫码维保工作“线上监管”模式,强化过程管控,扫码维保率常态化保持在99%以上。强化源头监管治理,将资源条件维持情况纳入量化评价内容,完成全市6家电梯维保单位的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工作。

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抓而不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学习制度。修改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对2017年以来中心组学习记录进行自查,持续完善学习制度,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要求扎实提高工作水平。

(二)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修订出台《2022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分工》《2022年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分工》,强化责任分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整改,并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严防类似情况出现。

(三)健全舆情应对处置机制。出台《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舆论引导处置工作规范》《舆情处置闭环管理工作制度》《辟谣打谣工作制度》《网评员管理办法》等4项制度,修订完善《舆情应对与处置应急预案》。对全市市监系统网军队伍进行整编,成立13支“清蓝卫队”,开展沉浸式网军队伍应急演练培训1期。建立健全舆情转办、交办、督办、追责等,全部落实闭环处置,加强了对基层的指导力度。

六、关于“为民办服务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优化送药上山进岛民生实事项目质量。开展民生实事“送药上山进岛便民服务点”惠民提优专项行动,对全市内119个送药上山进岛便民服务点开展全面自查,因客观原因无法持续运行的送药点已予以更换。引入药品流动配送车和“互联网+”模式,整合数智药房、药事服务站、药师志愿者等资源进一步提升便民效果,保证送药点的可持续发展。加强多方位宣传,提高民生实事项目的知晓率和群众用药满意度。

(二)严把“放心消费”创建关。一是全面开展放心消费单位排查。通过线上抽查、实地检查方式,共排查相关单位28023家,1-11月移出3392家。二是完善动态监管机制。建立“三服务”、常态化线上抽查、消费体验活动等机制,开展年度“后评价”工作,提升放心消费单位创建质量。三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问题发现率较高的单位予以约谈、督办和通报。

(三)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投诉机制。召开市消保委换届大会,新一届消保委成员覆盖100个单位。建立《消费维权工作协作制度》,完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维权投诉等机制。将消费维权纳入干部培训,提高消费维权工作人员能力水平。

七、关于“形式主义一定程度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基层减负工作。一是对近年来发文、会议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查摆问题,深刻反思。二是深入学习《关于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24条措施》《整治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18条措施》等文件精神,并严格落实,及时通报被扣分情况。三是制定《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落实为基层减负工作制度》,加大发文、办会审核把关。

(二)深入基层调研指导。一是修订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局、所工作制度,健全听取基层需求和呼声直接通道。二是制定市局领导干部调研制度,加强课题调研申报、评审和计划管理,将领导干部带头课题调研的内容在课题申报中得以体现,公布2022年度全市系统立项课题82个。三是建立健全“双五”竞赛闭环工作机制,开发运用“三色作战平台”,实现短板弱项实时“输入”和动态更替,同步传达给各市县,形成良好联动局面。

(三)推进“万人双评议”活动。2022年9月下发进一步推进“万人双评议”活动通知,督促下属事业单位修订有关信息报送、回访、督查等制度,强化数据报送监督抽查。开展“万人双评议”工作明察暗访5次,发现问题7个,责令整改纠正,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教育,要求健全机制、落实责任。

八、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高度重视办公用房整改工作。局党委会专题学习办公用房相关规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办公用房情况进行自查自改自纠,局主要领导带头,其他领导班子自觉行动,对相关会议室、值班室等公共场所进行清理自纠,杜绝个人私用公共场所。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检讨深刻剖析,修订完善《温州市市场监管局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

(二)规范办公用房使用。组织开展办公用房等有关规定学习,对案件进行通报,以身边的“案”说法,强化干部职工纪律意识。定期开展办公用房巡检,相关处室联合巡检,发现问题的及时纠正。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追究,依规处理。

(三)规范公车使用。组织学习省、市有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修订完善《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结合正风肃纪监督检查,不定期开展用车情况检查,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明确责任落实,确保用车出车全部依规执行。

九、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资金管理。组织开展财经制度专题学习教育,修订出台《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市局机关及独立核算下属单位全面开展资金管理情况自查,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资金管理等内部专项审计,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切实做好问题整改,确保资金使用规范。

(二)加强无形资产管理。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并对资产情况进行排查,邀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下属单位的资产进行审计,已整改问题3个。同时要求相关单位修订完善《资产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培训,确保制度落到实处。

十、关于“风险管控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一是有效传导责任。将岗位廉政风险管控纳入清廉市场监管建设方案的重要内容,落实全员分层分类谈心谈话,切实提高廉政风险管控认识。二是坚持即知即改。重新评估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岗位廉政风险,将政府采购、公务接待、办公用房的风险等级由低风险调为高风险。三是开展警示教育。局党委带头,各级党组织全面组织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并结合身边案例举办“知清廉 强担当”等沙龙活动,创新常态化警示教育载体。四是健全工作机制。绘制执法程序流程图、更新排查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切实完善廉政风险排查工作机制。

(二)进一步明确规范行使处罚裁量权。召开规范市局案件办理若干事项专题会,对规范行使处罚裁量权进一步明确要求。严格执行上级裁量基准,制定温州市市场监管领域相关免罚、减罚清单及指导意见,加强裁量权行使的制度约束。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一是对全局所有服务器和PC终端开展漏洞扫描,通过安装系统补丁和升级软件等方式对漏洞扫描报告中存在中危以上漏洞的服务器和PC终端进行漏洞修复,目前已完成修复。并分两组对各县(市、区)局进行全覆盖网络安全专项检查。二是修订出台《信息系统用户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信息系统用户账号密码、权限管理,保障数据安全,促进市场监管业务工作安全有序开展。三是及时更新迭代网络安全设备,加大应用系统日志审查力度,组织应急演练,提升信息安全技术保障和干部职工防范意识、应急处置能力。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提高网络安全意识。

十一、关于“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全面深化机关党建工作,局党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并开展“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专项行动”,排摸出问题2个,已及时整改到位。建立每月机关党建工作提示制度以及支部工作季度检查、月度抽查等制度,强化对支部品牌创建、“四化示范”支部建设、“双强”支部争创、“清廉机关 模范机关”建设等工作的细化指导,修改完善机关党建考核内容。

十二、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认真执行用人选人制度。党委会专题召开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监督相关政策学习会。严格按照人事相关规定进行事前讨充分讨论。2022年9月后,党委会研究确定职级晋升考察对象人员和拟任免人员,均已执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规范党委议事程序,确保末位表态等制度执行到位。

(二)规范职级晋升程序。2022年9月30日,党委会开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相关政策学习。对2019年6月以来的职级晋升流程开展排查,未发现其他职级晋升程序不规范问题,整理编制职级晋升纪实档案。制定《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流程》,严格根据工作流程开展职级晋升。

(三)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组织开展档案管理业务知识专项培训,制定《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确保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化、法治化。整理排查公务员(含参公)以及事业科级干部人事档案368个,补充档案资料498份,三龄两历重新认定7人,完成人事档案数字化扫描工作,依规对负责档案工作的1名干部予以谈话提醒。

十三、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化队伍建设融合。推进“和合文化”重塑系列活动,开展交叉任职,组织典型选树、新老传承等主题活动,推进人员交融、心灵相通。推进“市我家”项目建设,常态化运行文体俱乐部,举办青年干部共建联谊活动,打造“和合”文化干部队伍。

(二)强化干部梯队管理。出台《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若干规定(试行)》,做好年轻干部储备。实施新录用公务员“青蓝工程”成长帮带和“优苗选育”成长助跑工程,为新录用公务员配备政治导师、廉政导师、业务导师,安排一线岗位、工作专班实践锻炼,开辟年轻干部成长赛道。

(三)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局党委会研究通过《关于市局工作人员参加选调、商调、招聘考试等事项的若干规定(试行)》,明确有关要求。开展紧缺专业排摸,申报公务员选调、考录计划。出台市局《进一步加强下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营造引才、留才、用才、育才一体化环境。全面排查下属单位人才流失情况,2018年以来共辞职、调出21人。

(四)加强借用人员管理。全面排查清理抽调借用人员情况,对巡察反馈未办理抽调手续的8名人员,2人立即返回原单位,6人补办抽调手续。制定市局《机关抽调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借用人员把关、审批,确保今后抽调工作需求合理、审批合规、管理到位。

十四、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局党委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定全市清廉市场监管建设实施方案,并召开动员会,部署十个方面的清廉市场监管建设任务。加强领导干部谈话提醒,一把手对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共24人次,班子成员对分管处室主要负责人谈话53人次。局党委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并将巡察工作列入党委议事规则。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清廉市场监管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对干部廉洁从政制约监督。

(二)推动“一岗双责”。局党委召开专题学习会,部署“一岗双责”工作,一把手听取班子其他成员关于“一岗双责”情况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汇报,指导督促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通过及时报备“三重一大”等事项,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对“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的督查。

十五、关于“对巡察、审计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采购相关规定。与招标代理机构第一时间组织会商探讨,严格规范日后竞争性磋商、公开招标等政府采购项目,避免响应供应商数量不足等问题再次出现。对巡察反馈的政府采购不规范问题,进行全面调查,未发现问题。举一反三,重点对2022年政府采购项目开展全面排查,暂未发现其他采购不规范情况。出台《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采购管理办法(修订)》,提高采购管理水平。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深刻反思问题。

(二)全面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任务未到位问题。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处室,查找未整改原因,从严从紧落实整改。由局“主题教育办”牵头,对照清单,逐项剖析问题原因,并以问题为导向,组织开展“回头望”。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围绕“看学习教育情况”“看整改落实情况”等八个方面,认真开展全面自查,深入分析研判,并形成书面报告。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有关内容列入年内全市系统“五新月晒、五星月赛”活动,在局机关大厅亮图作战,销号管理。

(三)落实审计指出的问题整改。想方设法进一步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展示中心利用率,目前已接待社会各界近百人参观。借助数字化改革,进一步规范网上订餐监管工作,贯通应用“浙江外卖在线”,并构建“六大机制”推动“浙江外卖在线”常态化治理,截至2022年11月建成“阳光厨房”1.9万家,检查2.2万次。完善《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暂扣和罚没物资管理处置暂行规定》,每年6月底和12月底两次定期对罚没物资进行盘点清查,提高暂扣、罚没物资等管理水平。

下一步,我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巡察“后半篇文章”要求,着力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努力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进市场监管事业的新发展。一是以更高的思想站位深化后续整改。把纪律和规矩意识作为深化后续整改的重要保障,对已经完成整改任务的,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对涉及机构改革需要一段时间整改的,倒排进度,紧盯不放,持续做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二是以更强的措施手段落实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带头自觉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组织者和执行者。通过强化考核检查、约谈督促等措施,切实加大主体责任的落实力度,持续传导压力,严格监督执纪,严防出现“上紧下松、上热下冷”。三是以更好的制度规范构建长效机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积极探索完善行政执法机制、权力运行机制、风险预警机制和督查考核机制的建设,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上来,落实到推动市场监管事业的改革创新中去,为温州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7-89661888;邮政信箱: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邮编325006,信封上请注明“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wzsjjgj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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