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温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 投诉与法律 > 维权案例
“kJ”与“KJ”大有不同,瑞安市消保委陶山分会处理一起投诉
时间:2023-08-10 15:36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

购买食品时检查生产日期、保质期已是广大消费群众最习以为常的行为,检查这些内容的出发点是为了能够买得放心。随着群众的消费水平日益走高,食品的价值不再单单止步于果腹,更多是对营养安全、均衡摄入等维度的高标准期待。因此营养价值表的出现为群众提供了全面的营养信息,指导了合理膳食搭配,在预防营养不良和疾病,辅助特殊人群的膳食管理等多方面发挥作用,成为选购适合自身营养需求食品时的重要标尺。

近日,瑞安市消保委陶山分会收到一起消费投诉,其称在超市购物时购买的某食品标注能量单位千焦的英文缩写为KJ,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千焦的正确书写方式为kJ,虽只是未区分英文字母大小写这样一个细小的错误,但这样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标签、说明书的瑕疵。工作人员根据投诉线索前往现场查看,并约谈了相关企业负责人。负责人表示其也未注意到生产的产品在标注能量单位上出现错误,经过此次教训后,以后定当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制作产品标签与说明书。因其生产经营的食品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

瑞安市消保委陶山分会呼吁广大企业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提供产品的营养信息,确保产品符合行业标准,避免违规行为和法律纠纷。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关注营养价值表可以帮助做出更加健康和合理的食品选择,实现膳食平衡,避免营养不良,能够更好地保护自身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