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81/2023-00216 | ||
组配分类 | 人大建议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3-07-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方钦佩代表:
您在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疫情后加强对个体工商户及小微企业扶持力度的建议》(人大建议615号)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局十分赞同方钦佩代表所提的建议。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2022年10月发布《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等相关文件政策的发布,体现我们党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坚定决心,将有力推动个体工商户及小微企业实现长远健康发展。我局已于2022年组建经济发展办公室,并经市政府同意,牵头建立温州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联席会议,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更好发挥个体工商户在繁荣经济、稳定就业、促进创新、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目前已经取得一定成效。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温州市市场监管局聚焦当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急难愁盼”问题,精准发力稳就业保民生。一是纾困政策驱动。出台全省首个地市政府“助力个体工商户纾困政策30条”,全省率先建立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联席会议,集成实施市场监管领域《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稳进提质若干措施》。二是金融支持撬动。与人行、银保监等部门打出组合拳,建立优质小微主体“白名单”,成立小微主体金融服务站,创新推广小微金融服务“零次跑”“三标准一机制”等机制,有针对性地进行小微主体培育和扶植,在优先授信、优惠利率、优质服务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和精准服务。三是服务升级联动。试点“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证照信息”应用,率先打造电子营业执照一体化应用平台。全面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分批推动企业办事高频行业证照集成办理,实现更多市场主体“准入即准营”。深化“易企办”平台建设,持续推进企业开办全链条、全流程网上办。
(二)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小微企业园建设和管理工作。自从2013年以来,先后启动三轮小微园建设三年计划,取得了显著成效。近年来,随着我市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和老旧工业区改造提升行动的大力推进,小微企业园已成为我市产业链条上延链、补链的关键支撑,在培育小微企业、优化产业布局、促进集聚发展、强化产业协同、优化发展环境、降低企业成本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我市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主平台、产业转型升级的主战场。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建成小微企业园121个,占地面积1.57万亩,建筑面积2121万㎡,入驻企业7134家,其中规上企业920家;获国家级“双创基地”3家,省五星级小微企业园5家,四星级9家,省数字化示范园区14家,2022年,79个制造类园区绩效评价,园区亩均产出603.2万元,亩均税收21.53万元,分别同比增长17.75%、16.22%。
(三)温州市投资促进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大招商招大商”投资促进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系统重塑我市投资促进工作体制机制,引进大企业、头部企业的同时,“抓大不放小”,紧盯招引专精特新“小巨人”“隐形冠军”“单项冠军”、独角兽企业等“小而美”项目;出台《温州市支持总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温州市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推动外资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等一批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支持政策;编印《2023年温州市招商引智政策摘要(中英文对照版)》,收录我市在农业、工业、现代服务业、总部经济、外商投资、上市融资和人才招引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实现政策一掌通、一键达。
(四)温州市商务局大力发展新电商经济,不断提升电商营商环境和活动氛围。2022年,温州市累计实现网络零售额2321.8亿元,在浙江省排名第4,同比增长5.5%。温州市累计实现居民网络消费额1590.3亿元,在浙江省排名第3,同比增长2.9%。一是电商市场主体培育成效显著。积极培高能级电商基地和示范项目,截至目前已培育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4家(红蜻蜓、奥康、联欣科技、国技互联)、省级电商产业基地29家、省级新零售示范企业14家、省级电商交易平台企业20家、省级直播电商基地5家、省级电商产业示范基地2家。二是谋划集聚区建设。建设市级新电商经济核心区和县级新电商经济特色集聚区,当前瓯海已率先布局,出台《瓯海区直播经济集聚区建设实施方案》,依托商务楼宇空间,支持新电商平台、新电商品牌、直播(MCN)机构等直播电商产业链优质企业入驻集聚,打造业态丰富、要素齐全、示范集聚的新电商贸易服务中心。
(五)温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先后出台《关于助力企业纾困减负稳增长落实国有企业实施租金减免扶持政策的工作指引》(温国资委〔2022〕2号)和《关于落实国企租金减免扶持政策的工作指引》(温国资委〔2022〕28号),指导国企对承租国企房产的相关市场主体特别个体工商户及小微企业开展减免租金工作,做到“应免尽免、应免快免”,确保房租减免政策直达快享,截至2022年底,市、县两级国企共为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减免租金4.1亿元,惠及1.7万户。因目前国家、省、市政府尚未出台针对个体工商户及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新政策文件,国企暂无法提供相应的场地租金补助或补贴,后续会将代表的建议,争取向上级部门和市政府进行反映,如有政策修订,将第一时间通过网站对外公布。
(六)温州市税务局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持续实施减税退税助企政策激活企业发展,结合“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便民办税缴费举措。同时,依托征纳沟通平台、纳税人学堂直播培训等,深入实施“万名党员进万企,领导干部下基层”专项活动,确保政策红利精准落地、助企纾困快速发力。为让纳税人更便利享受到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市税务局还大力推进“非接触式”办税方式,实现税费政策“码上可知”、咨询“线上可达”、业务“网上可办”、操作“掌上可行”。
(七)国网温州供电公司根据省、市政府相关指导意见,全力以赴落实好助企纾困优惠用电政策,助力企业降低用电成本。一是对低压小微企业电力接入工程实施优惠政策。对全省用电设备容量在160千瓦以下的中小企业采取低压方式接入电网,计量装置及以上工程由供电企业投资建设。2023年累计降低用电成本2089.6万元。二是继续对小微企业用电实施阶段性优惠。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的中小企业不分摊天然气发电容量电费等费用。2023年累计优惠电费2093.09万元。三是持续开展“送服务、解难题、促发展”客户大走访活动,2023年累计走访客户3481户,累计收集并解决客户用电问题283项,送达《优化用电建议书》3481份,指导企业优化用电策略。
(八)温州市科学技术局高度重视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工作,坚持以高精尖技术攻关引领企业创新发展,努力为实现更多从0到1、1到N的技术突破,为推动我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贡献科技力量。2022年围绕新能源及节能、智能制造、新材料、数字经济和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等领域,发布“揭榜挂帅”科技项目榜单10项、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指南26项,立项省“尖兵”“领雁”项目20项、软科学项目2项、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10项。强化科创平台引领,不断优化创新生态,带动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实现了关键核心技术突破。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小微主体成长培育是共同富裕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局将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及省小微办的部署要求,持续加大小微工作推进力度,进一步整合各地各相关部门资源要素,创新落实各项政策举措,着力打造温州服务小微企业市监高地。
(一)聚焦短板,提升计划执行力。围绕小微三年计划总体目标,突出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认真谋划年度工作思路和创新举措,在补短板强弱项上下功夫,抓实抓细小微计划实施各项工作。进一步发挥好市县两级“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采取清单分解、联动推进、跟踪督办等措施,加强各成员单位的协调联动,对成员单位在工作推进中遇到的有关情况,及时做好服务工作。加大对小微计划工作及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推进情况、典型案例、成长范例的提炼宣传力度,及时了解掌握各地各成员单位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整合资源,扩大市监优势力。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的职能优势,进一步打好市场监管组合拳,全过程呼应小微主体在质量、品牌、标准、知产等方面的成长需求。高质量做好小微主体发展情况分析,更好地了解掌握小微主体发展遇到的空间、资金、资源、平台和公共服务等方面问题,提出举措建议,强化改革创新,优化制度供给,协同各方抓好涉及小微主体政策条款的具体落地,持续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减负,最大限度支持小微主体稳生产、稳经营、稳成长。
(三)梯队培育,增强创新驱动力。聚焦我市“5+5”产业链,深入实施小微主体入库培育、“瓯匠”培训、需求对接、指数分析四大行动,进一步推动小微主体梯度链式培育发展,高效抓好政策精准推送、数据分析采集、信用融资帮扶等工作,推动技术、金融、司法、人才等各类资源要素与库内小微主体有效链接,推进小微主体提档升级。
最后,感谢您对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经济发展工作的支持。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