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财务管理、预决算、审计、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障、社会保险工作,负责固定资产、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政府采购及装备管理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装备配备工作。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承担相关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技术装备和科研立项、技术引进、科学普及、科技成果转化、政府实验室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