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分局、瓯江口分局,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现将《温州市企业变更登记与商标变更信息协同办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州市企业变更登记与商标变更信息协同办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更好地推动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创新攻坚,简化商标变更业务受理环节,优化我市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推进企业变更登记与商标变更信息协同改革国家试点的通知》精神,结合温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放管服”工作和浙江省“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的要求,运用数字化手段,加强数据共享、系统联动,示范开展企业变更登记与商标变更信息协同试点工作,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为全国开展企业变更登记与商标变更申请同步受理创造先行经验。
二、工作目标
根据全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的要求,进一步精简办事环节和流程,提供政务事项增值服务,将涉及商标变更申请事项加入“多证合一”模块,实现企业变更登记与商标变更信息同步申请、同步受理,提高商标变更的便利度和即时性。
三、试点内容
(一)实现同步申请和受理。申请人登录“浙江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平台”,选择“企业变更登记申请”,填写变更地址、变更名义或变更名义地址等企业变更事项,在“多证合一”选择阶段,通过商标变更专属页面填写商标变更申请所需信息,并上传经办人的商标变更申请确认书(见附件1),实现企业变更登记申请和商标变更信息同步申请和同步受理。
(二)实现数据互通互联。申请人在“浙江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平台”完成提交申请文件后,通过“浙江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平台”将采集完成的商标变更所需字段推送给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温州受理窗口(温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温州受理窗口(中心)接收数据后,进行数据校对处理,并将数据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三)实施精准政策指导。组织开展政策宣传辅导,制订操作指南(附件2),明确办理要点,印发《企业变更登记与商标变更信息申请操作指南》宣传册,结合“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依托“浙江知识产权在线”推送提醒,持续扩大政策宣传辅导覆盖面,不断提升政策落实精准度。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局相关职能处室要高度重视,强化人、财、物及信息化保障,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原则上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商标窗口要不少于3人。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明确分管领导、具体办理人员,指导注册登记窗口做好同步变更协同改革试点工作。
二是加强指导培训。温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要积极对接省局数字化专班、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杭州代办处,加强对各窗口人员的业务指导。负责建立浙政钉工作沟通群,及时沟通交流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是强化评价通报。建立试点工作评价通报机制,将各窗口同步办理情况、工作及时率和工作质量定期予以通报。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应及时上报工作中发现的难点堵点,加强工作沟通,确保工作推进。
四是总结提炼经验。围绕工作模式、数据安全、信息协同等,及时总结企业登记系统与商标注册系统数据互联互通的优秀做法与先进经验,持续优化数据信息协同共享,做好工作宣传和经验推广。
附件:1.商标变更申请确认书
2.操作指南
附件1
商标变更申请确认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我单位(我)在“浙江企业在线”办理企业变更登记时同步办理商标( ? 名义 □ 地址 □ 名义地址)变更申请,并通过我单位(我)登记注册地所在辖区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温州受理窗口办理商标变更申请,我单位(我)对申请文件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请人:
章戳(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
操作指南
一、申请人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到注册窗口申请企业变更,同步通过“企业变更登记申请”模块提交商标变更申请确认书。
二、全市市场监管注册登记窗口人员审核通过申请人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后,经“浙江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平台”自动将商标变更申请确认书、电子营业执照、企业变更证明(含历史变更信息)、商标注册号、电子邮箱(需提供126、163、qq或sina邮箱)等材料推送至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温州受理窗口(中心)。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温州受理窗口(中心)业务操作流程:
1.数据接收:商标受理窗口人员经省一体化平台登录“浙江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平台”,菜单路径选择“查询统计”>>“多证合一”>>“商标变更查询”,进入商标变更待办件页面,点击“备案详情”按钮接收数据后,查看商标变更申请信息。
2.数据处理:根据申请人名称在中国商标网查询该企业名下所有的商标情况,复查申请人名下的商标是否有效。经核查通过后,在“浙江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平台”“查询统计”>>“多证合一”>>“商标变更查询”变更信息页面下载企业基本信息和电子营业执照、变更证明文件、同步办理商标变更申请确认书等证明文件。
3.数据提交:将当事人申请商标变更数据上传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商标电子申请网。在“中国商标网”>>“网上申请”>>“网上申请用户登录”>>“商标后续申请”>>“变更名义地址管理规则成员名单申请”中按照所示要求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电子营业执照、变更证明文件、同步办理商标变更申请确认书等证明材料,完成商标变更申请提交。
4.数据办结:在“浙江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平台”上按“办结”按钮对正常结束的变更流程进行办结处理。对于申请变更的商标为无效商标、申请材料缺、申请人无法取得联系或申请人表示商标无需变更等异常情况,变更申请以异常办结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