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TSG 81—2022)新规开始实施,自2022年12月1日起,港口码头、铁路货场和物流园区被纳入叉车设备所规定的“三区”的范围。为进一步提升物流领域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除风险、保安全的能力和水平,切实筑牢特种设备安全防线,市局寓服务于监管、以服务促监管,通过三举措全力保障物流领域特种设备使用安全。
一是梳理清单,压实主体责任。各地结合当地实际,主动联系物流安全管理小组、三类场所的管理单位或发改、交通运输、铁路、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并结合实地走访,核实辖区内物流领域特种设备数量、使用状况、使用登记、法定检验等情况,完整建立设备和企业监管清单。同时依托“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叉车扫码作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在线开展特种设备知识学习和测验,强化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二是服务先行,开展指导帮扶。根据企业的设备使用情况,了解企业在特种设备使用和管理上面临的困难和需求,主动开展“点对点”指导、“一对一”帮扶,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完善设备技术档案、事故应急预案等各类台账,督促企业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设备维护保养和定期检验等工作,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能力。
三是跟进监管,强化监督检查。根据排查摸底情况,组织开展三类场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等安全管理情况,对存在无证上岗、证件过期、证件虚假等情况的从业人员,及时责令暂停工作并通知考证,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作业,有效防范无证作业和违章作业风险。对未整改到位继续使用的,或检查发现在用特种设备未经检验合格、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切实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特种设备处、平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