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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81/2023-00158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温州市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23-04-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市监联〔2023〕10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举办温州市第七届“广协杯”广告创意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3-05-04 17:06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

关于举办温州市第七届“广协杯”广告创意活动的通知



(与温州大学、温州市广告协会联合发文)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温州湾新区分局、海经区分局,温州大学各院系,市广告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充分发挥广告在服务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奋进“两个先行”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市市场监管局、温州大学决定联合温州市广告协会、温州广告产业园区运营单位开展以“擘画美丽温州,奋进‘两个先行’”为主题的第七届“广协杯”广告创意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以“擘画美丽温州,奋进‘两个先行’”为主题。凡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精神文明建设、助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奋进“两个先行”等为创作、创意内容,以及宣传温州市内小微企业和区域经济发展相关产品、形象等导向正确、主题鲜明、制作精良、格调高雅的优秀广告作品,均可参赛。

二、组织机构

本次活动由温州市市场监管局、温州大学主办,温州市广告协会承办,温州广告产业园区运营单位协办。活动专门设立评委会及其办公室。评委会由温州市内广告经营单位、高等院校、广告行业组织、市场监管系统的专家学者、行内专业人士及消费者代表等组成。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广告协会,负责广告作品征集、整理等事务。

三、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置商业广告、公益广告、大学生广告、“广告助农”共富行动广告等四类奖项,分别设置金奖、银奖、铜奖和优秀奖,各类奖项名额根据报送作品总数与质量情况确定。

所有获奖作品均予颁发获奖证书,金奖、银奖、铜奖将予以物质奖励。如有弄虚作假、抄袭等舞弊行为,将予以撤销奖项,并追回奖励。

四、参加要求

(一)作品类别

1.商业广告:以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创意营销策划等广告形式,宣传温州市内企业相关产品和服务、形象的商业广告作品。

2.公益广告:围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精神文明建设、奋进“两个先行”等重大主题,由市内外企事业单位出资或个人设计、制作、发布或者冠名的公益广告作品。

3.大学生广告:围绕“创意、创业、创新”主题,由市内高等院校大学生设计、创作完成的广告作品。

4.“广告助农”共富行动广告:由市内企事业单位创意设计、制作、发布的,宣传推广山区5县特色产业和特色产品的广告作品。(5县包括永嘉县、平阳县、苍南县、文成县、泰顺县。)

同一作品仅限选择以上其中一类报送,大学生作品仅限报送大学生类。

(二)作品形式

分视频(含微电影和数字短视频)、平面、音频三大类 (具体形式见附件1)。

(三)作品期限

凡在2022年8月1日至本届活动截稿期限(2023年7月31日)内创作或首次发布的作品,均可参加。

(四)参赛对象

1.温州市内外所有企事业单位(包括作为广告主的企业和公益广告冠名企业);

2.所有提供广告设计、制作的广告经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

3.所有提供广告发布传播媒介单位(包括传统媒体单位、互联网媒介广告经营企业、户外广告经营企业等);

4.温州市内开设广告相关专业的高等院校学生。

五、作品报送方式

(一)报送方式:参选作品均以电子版方式报送至温州市广告协会邮箱(wzsggxh2019@163.com),每件作品需填写一张作品登记表(见附件2),广告作品和登记表均以“类别号+作品名称”命名,作品名称须与登记表中的名称保持一致。同一单位报送多件作品的请填写作品汇总表(见附件3)。

(二)报送时间:作品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三)活动进程:

1.动员部署(4月下旬)。温大各院系、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广告协会、温州广告产业园区运营单位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组织广告业界、温州广告产业园区内广告企业及所在地高校大学生积极参加此次活动。(本文件电子版及附件表格可在温州市广告协会官网http://www.wzsggxh.com/下载。)

2.作品征集(5-7月)。温大各院系、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市广告协会、温州广告产业园区运营单位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好作品的征集、审查和报送工作。既要多征集广告创意作品,更要注意广告创意作品质量的把关,防止出现抄袭和作品内容不健康及作品规格不符合要求的情况。

鼓励参加温州市第七届“广协杯”广告创意大赛的作品同时申报参加浙江省第二十四届“金桂杯”广告创意大赛,据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浙江省第二十四届“金桂杯”广告创意大赛的通知》(浙市监广〔2023〕6号)要求,参赛统一通过浙江省广告协会网站(www.zjad.net)报送参赛作品。

3.作品评定(8-10月)。组织评委会进行评审、公示,确定本届大赛获奖作品。

4.优秀作品宣传(11-12月)。对最终确定的优秀作品予以展示宣传。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创新理念方式,精心策划部署,加强统筹协调,落实专门力量,抓深抓实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来检验助力广告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有效作为。

(二)广泛深入发动。抓好宣传发动,正确理解本届“广协杯”大赛活动主题,精准把握作品征集类别、形式和参赛对象与历届大赛范围的不同之处,紧紧抓住本地特色优势,深入摸排辖区企事业单位,发挥广告协会等相关行业组织作用,靠前指导、跟踪对接,鼓励创作和报送符合主题与条件、具有一定水准的广告参赛作品。

(三)坚持量质并举。参赛作品关系到大赛活动的整体质量水平,各地要发动报送更多作品,坚持质量为先原则,把好参赛作品初选初审关,组织多方专业人士参与,严格把握题材准确、导向正确、创意突出、制作精美的标准,好中选优、优中选精,严防滥竽充数甚至明显不符基本条件要求。

(四)扩大传播效应。充分发挥“广协杯”的社会影响力,对铜奖以上获奖作品,市广告协会将进行宣传展示,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也要协调当地主要媒体媒介(传统媒体、官方网站、互联网平台、移动端APP、微信公众号等),对本地获得优秀奖以上作品以一定形式进行集中展播。通过上下联动协同发力,借助各方传播资源力量,增强获奖主体获得感,扩大大赛权威性和社会影响力,提升活动实际成效。

联系人:温州市广告协会-王洁洁;地址:温州市学院中路7号浙江创意园D幢204室;联系方式:88617265,13968854263;邮箱:wzsggxh2019@163.com。

 

附件:1.温州市第七届“广协杯”广告作品要求与规格

2.广告作品登记表

3.广告作品汇总表

4.各县(市区)报送作品数量分配表。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温 州 大 学

 

温州市广告协会

2023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温州市第七届“广协杯”广告作品要求与规格

 

一、作品征集范围

凡在2022年8月1日至本届活动截稿期内(2023年7月31日)创作或首次发布的作品,均可参加。

1.商业广告:以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创意营销策划等广告形式,宣传温州市内企业相关产品和服务、形象的商业广告作品。

2.公益广告:围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精神文明建设、奋进“两个先行”等重大主题,由市内外企事业单位出资或个人设计、制作、发布或者冠名的公益广告作品。

3.大学生广告:围绕“创意、创业、创新”主题,由市内高等院校大学生设计、创作完成的广告作品。

4.“广告助农”共富行动广告:由市内企事业单位创意设计、制作、发布的,宣传推广山区5县特色产业和特色产品的广告作品。(5县包括永嘉县、平阳县、苍南县、文成县、泰顺县。)

同一作品仅限选择以上其中一类报送,大学生作品仅限报送大学生类。

二、作品分类规格

A.视频类:视频广告作品压缩处理后存储为可网络播放的格式为mp4,时长限60秒(微电影时长不超过3分钟),100MB以下,文件名为“作品名称”。

B.平面类:平面广告作品压缩处理后存储格式为jpg,5MB以下,文件名为“作品名称”。

C.音频类:音频广告作品压缩处理后存储格式为mp3或wma,时长限120秒,100MB以下,文件名为“作品名称”。

三、作品报送费用

本次广告创意大赛所有报送作品一律免费。

四、作品报送时间 

发文之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

五、作品报送方式

参选作品均以电子版方式报送至温州市广告协会邮箱(wzsggxh2019@163.com),每件作品需填写一张作品登记表(见附件2),广告作品和登记表均以“类别号+作品名称”命名,作品名称须与登记表中的名称保持一致。同一单位报送多件作品的请填写作品汇总表(见附件3)。

六、注意事项

1.在报送的广告作品画面里,请不要出现报送单位和个人的相关信息,否则将取消参加资格。

2.本次活动平面作品无需实样打稿,只需报送作品电子版即 可。

3.平面系列作品不超10幅,音频、视频作品不设系列。

4.每件作品均须认真、完整填写《作品登记表》,作者栏请填真实姓名,禁用笔名,因填写错误、漏填或空缺导致的责任由报送者自行承担。

5.第七届“广协杯”举办单位有权将报送作品进行展览和编辑出版发行,无需支付作者任何形式报酬。同时参加浙江省第二十四届“金桂杯”大赛的作品,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和省广告协会有权将报送作品进行展览和编辑出版发行,无需支付作者任何形式报酬,其版权归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省广告协会所有。

6.报送单位(个人)应保证其享有报送作品完整、合法的著作权及其他相关权利,不得出现侵害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一切法律后果由报送人自行负责。如在评选过程中发现有知识产权及其他矛盾纠纷的作品一律不予评选。

 


附件2

 

温州市第七届“广协杯”广告作品登记表

 

所在单位全称

联系人

电话

作品名称

作品分类

(视频类、平面类、音频类,三选一)

作品类别

(商业广告、公益广告、大学生广告、“广告助农”共富行动广告,四选一)

创作者姓名

(禁用笔名)

手机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邮编

客户全称

首次发布媒体

发布时间

创意说明: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注:1.作品分类指视频类、平面类、音频类,三选一;

2.作品类别指商业广告、公益广告、大学生广告、“广告助农”共富行动广告,四选一;

3.发布过的广告作品必须填写首次发布媒体和发布时间;

4.作品登记表先期拍照上传,后期根据需要通知提交原件。


附件3

 

温州市第七届“广协杯”广告作品汇总表

 

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序号

报送单位

作品

分类

作品

类别

作品名称

作者

手机

注意: 1.作品分类指视频类、平面类、音频类,三选一;

2.作品类别指商业广告、公益广告、大学生广告、“广告助农”共富行动广告,四选一;

3.供单位申报多件作品使用,单位名称必须和作品登记表所盖公章一致;

4.作者如有多人的,请填写完整(获奖证书以此为准);

5.该表可在温州市广告协会官网www.wzsggxh.com下载;

6.广告作品汇总表先期拍照上传,后期根据需要通知提交原件。

 


附件4

 

各县(市区)报送作品数量分配表

区域

视频

平面

音频

小计

鹿城

1

15

1

17

龙湾

1

15

1

17

瓯海

1

15

1

17

洞头

1

5

1

7

乐清

1

15

1

17

瑞安

1

15

1

17

永嘉

1

10

1

12

文成

1

5

1

7

平阳

1

10

1

12

泰顺

1

5

1

7

苍南

1

10

1

12

龙港

1

10

1

12

温州湾新区

/

5

/

5

经海区

/

5

/

5

合计

12

140

12

164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4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