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骏卫纺织有限公司:
本局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书》(温市监注撤字〔2023〕3号),撤销2017年2月4日温州骏卫纺织有限公司监事备案事项。
因你公司登记的经营场所关闭无法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现予以公告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规定,在本局门户网站公告,公告期限三十日,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附件:行政处理决定书(温市监注撤字〔2023〕3号).pdf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