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切实维护温州食品安全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安排,开展了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抽检。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情况
本次抽检的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食品添加剂、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31个大类541批次,经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温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温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科学研究院、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检测,结果合格产品538批次,合格率99.44%。
二、不合格食品情况
1、温州市鹿城区松台世隆猪肉摊销售的猪排骨,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检出值(μg/kg):1.2×10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2、矾山农副产品综合市场罗成谁摊位销售的带鱼,氯霉素检出值(μg/kg):0.80,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3、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河滨港面条加工厂生产的挂面,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g/kg): 0.0510,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三、不合格项目分析
五氯酚酸钠:五氯酚酸钠具有除草、杀菌、防霉等效果,对眼和呼吸道有刺激性,人体长期接触可导致周围神经炎。2019年12月27日,五氯酚酸钠被列入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如果大量食用,会导致急性中毒症状,有乏力、头昏、恶心、呕吐、腹泻等表现,严重者血压下降,昏迷、可致死。长期食用含五氯酚酸钠食品,会对人体有负面影响,应加强养殖过程的监管。
氯霉素:氯霉素是一种酰胺醇类抗生素,通过抑制细菌蛋白质的合成起到抑制细菌生长。氯霉素对血液系统的毒性较大,2019年12月27日被列入《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该样品氯霉素检出表明水产品养殖过程、或销售过程中可能存在违规使用了禁用的药物。如果大量食用或长期食用含氯霉素的水产品,会对人体产生负面影响。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防腐剂被广泛用于食品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得在生挂面中使用。挂面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延长食品保质期,超限量使用相关食品添加剂。长期食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四、处理措施和消费提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后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其他经销与本次检测被判定不合格食品相同品牌、相同货品、相同批号食品的,也应立即停止销售,主动撤柜,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特别提示消费者,如发现上述不合格食品或合法消费权益受到损害,请及时拨打12345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