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务动态
市局做好“四度”文章夯实医疗器械企业主体责任
时间:2023-03-23 08:37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

《企业落实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于2022年12月29日发布,2023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实施以来,市局积极做好“四度”文章,压实我市医疗器械企业主体责任,强化质量安全关键岗位管控,保障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截至目前,共开展集中线下法规培训1次,上门帮扶企业20家次,引导8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278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完成“黑匣子”建设。

一是宣贯明法度。为增强企业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温州召开医疗器械生产质量风险分析暨“示范领航、互学共赢”活动会,以近年来修订、发布的法规制度等为重点内容,以企业负责人、管理者代表、质量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为重点对象,集中培训新要求新做法,手把手为企业画好法规红线,切实增强我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风险防范能力。

二是智治显尺度。引导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推广落地“黑匣子”应用,实现企业生产经营关键参数自动收集、数据内容智能校验、风险信号及时预警,督促企业对生产经营数据实行有效科学管理,提升企业产品质量精密智控水平,加速企业未来工厂数字化转型,实现智能制造与智慧监管的互促共进,助推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行业促制度。以市医疗器械行业协会为桥梁,委托设计开发“医疗器械企业云上培训平台”,高度参与指导法律法规整理,为企业自学自查、持续提升提供更全面、更便捷、更优化的途径;以“互学共赢”为纽带,整合高校与企业资源,对接科技转化平台,促进行业高精专能力建设,推动行业互帮互助,形成优势互补、以强带弱、共同进步的有利氛围。

四是监管亮温度。坚决守牢安全底线,统筹发展和安全、监管和服务,应企业所需及时核查现场,帮助排查风险隐患,协助开展缺陷项整改,做好企业生产件变化报告后监管的同时,助力企业早日复工复产。同时,针对企业关心的法规、规范、政策等问题,通过上门服务,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开展解答帮扶工作,让其“知责”“尽责”,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严防严控质量各类安全风险。(医疗器械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