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81/2023-00107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服务业发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使用参考标准的通知》(浙市监知运﹝2022﹞12号)、《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温州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第四批)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经项目申报、处室初审、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对温州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拟补助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3月29日。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3月29日17:30分前将书面意见递交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单位异议的要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个人异议的要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496号;
联系人及电话: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电话:89600223,88909887
附件:2023年温州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拟补助项目(第二批)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