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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流通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通报
时间:2023-11-06 18:08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

近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我市流通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查了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乐清市、瑞安市、永嘉县、苍南县、龙港市、平阳县、温州湾新区等地区50家经营户销售的独立式烟感火灾探测报警器、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灭火毯、灭火贴、手提式干粉灭火器、逃生缓降器、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消火栓、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和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等产品共87批次,发现有20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77.0%。(具体情况见附件)


附件:2023年温州市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消防产品).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