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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温州市“安全用药月”启动仪式暨药品安全科普短视频创作大赛活动
时间:2023-11-21 15:23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


为在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树立热爱科学、崇尚科学的社会风尚,宣传药品(含化妆品、医疗器械,下同)安全科普和法律知识,提高公众对药品安全的认知和意识,提升我市安全用药水平,营造安全用药用械用妆良好氛围。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举办2023年“全国安全用药月”线上启动仪式暨药品科普短视频创作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主题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利用社会热点、权威性科普内容,用公益短视频的方式展示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类科普,内容短而精,兼具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知识性、通俗性、艺术性和趣味性。

二、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面向温州市药品相关从业人员:温州市药品生产、经营从业者、药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药品监管人员、药师协会成员等相关人员。

三、活动时间

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2月1日

评审时间:2023年12月2日-12月4日

颁奖时间:2023年12月上旬

四、作品征集要求

1. 作品类别:为兼顾参赛作品质量及吸引更广泛药学从业者的参与,本次比赛分为短视频创意组、短视频脚本创意组两个类别。

2.短视频时限及格式要求:公开发布和未公开发布的视频均可参赛,时长一般不超过2分钟。可通过PC、手机、相机、摄像头、DV、DC、MP4等多种视频终端摄录;格式须为MP4格式,分辨率为1080p以上。

3.短视频脚本创意要求:药品安全短视频脚本,脚本视频时长约2-3分钟。

4.参赛视频为原创作品,不得剽窃抄袭他人作品;无版权纠纷。

5.参赛视频上交后,组织方享有展播权,可以宣传、展示参赛作品。

五、参赛方式

1.参赛资格

参赛者在微信视频号搜索并关注“温州市场监管”获得参赛资格。此外,参与短视频类的选手需在发布参赛视频时输入话题#安全用药月,并@温州市场监管,即可参与网络最佳人气评选。

2.投稿方式

个人或单位报名参赛,作品需发送指定邮箱2895612766@qq.com

3.作品投稿发送要求

(1)请将参赛作品以及《参赛报名表》(详见附件)一同上传至大赛邮箱;

(2)投稿备注:视频组/脚本组+作者(团队负责人)+作品名称+联系方式;

(3)参与微信视频号话题互动主题的选手,需在发布参赛视频时输入话题#安全用药月,并@温州市场监管,即可有机会获得大赛荣誉证书。

六、展示平台

所有参赛优秀作品将在温州市场监管官方微信号等平台展示。

七、获奖荣誉

本次大赛通过综合评分的方式,从主题、视频创意、制作技术等方面对参赛作品进行综合评分,选出各组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创作者等,对获奖选手颁发荣誉证书。所有获奖者将纳入药品安全科普短视频创作人才储备库。

附件:“安全用药月”药品安全科普短视频创意大赛参赛报名表.docx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