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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特检院加强载货电梯安全管理
时间:2023-10-23 来源: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

10月18日,云南弥勒市发生电梯坠落造成人员伤亡的安全事故,综合各方新闻报道该事故涉事电梯为载货电梯,可能为关键部件和保护功能失效引起(具体事件原因以事故调查报告为准)。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乘梯安全,市特检院加强对载货电梯的检验安全。同时,呼吁有关单位加强载货电梯安全管理特别是商场、综合体载货电梯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一是盘查该类电梯存量。载货电梯是主要运送货物的电梯,其使用强度更大,搬运货物进出过程对设备产生的冲击也较为频繁,高强度、高负荷的工作特性加剧了设备磨损程度,导致电梯上安全部件失效的可能性增加。目前我市共有载货电梯2.6万余台,其中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货梯678台。事故之后,该院立即召集所有电梯检验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并将该类电梯纳入检验重点把关对象,杜绝同类事故发生。
   二是加强对该类电梯的维保指导。建议各电梯维保单位加强投入,加强对电梯关键部件、安全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功能的检查和维护。并指导维保单位重点对电梯的限速器-安全钳保护装置、超载保护装置以及曳引悬挂装置上各连接轴销、连接板位置进行排查。

三是督促使用单位严格落实‘两个规定’主体责任。督促使用单位保持对设备必要的管理和维护资金投入,维护、提升设备安全水平。特别是商场、综合体等公共场所使用管理,管理单位应加强电梯日常巡查,控制人员流量,对电梯出现人员超载、异响、抖动的情况引起高度重视,防患于未然,杜绝类似事故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市特检院提醒广大市民乘坐电梯时,遵循先出后进的原则,同时观察轿厢是否在相应楼层,不乘坐载货电梯,电梯超载时后进乘客及时退出轿厢,自觉做到文明乘梯、科学用梯。(市特检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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