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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消费提示和燃放安全警示
时间:2023-01-16 10:53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

烟花爆竹是以烟火药为主要原料制成,引燃后通过燃烧或爆竹,产生光、声、色、型、烟雾等效果,用于观赏,具有易燃易爆危险的物品。它是我国的传统工艺产品,有着悠久的历史,既是民间喜庆娱乐用品,也常用于大型庆典场合,具有很强的艺术欣赏价值,深受人们的喜爱。近年来,随着市政府出台了烟花爆竹禁放、限放政策,烟花爆竹产品销售量也逐渐越少了。但是烟花爆竹产品生产、储运、销售、燃放的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引发爆炸,造成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稳定的事故。因而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更需我们重视。

一、消费提示

在购买烟花爆竹时应注意的四个问题。

(一)看产品的等级。根据国家标准规定,烟花爆竹按照药量及所构成的危险性大小,烟花爆竹产品分为A、B、C、D四级,消费者一般应选购药量相对较少、危险性相对较低的C、D级产品。

(二)看产品的消费类别。按照对燃放人员要求的不同,烟花爆竹产品分为个人燃放类和专业燃放类。个人燃放类为不需加工安装,普通消费者可以燃放的C级、D级产品,专业燃放类为应由取得燃放专业资质人员燃放的A级、B级产品和需加工安装的C级、D级产品。普通的消费者一般应选购个人燃放类产品,特殊需要选择专业燃放类产品时,一定要让烟花爆竹经销公司派持证的专业人员燃放。如有未标明消费类别的烟花爆竹产品,请尽量不要购买。

(三)看产品的种类。烟花爆竹共有9大类和若干小类,普通消费者应选购筒体结实、厚而不薄、点火引火线必须是绿色安全引火线的产品,不宜选购组合盆花很大、高而细、单发药量较大的产品。

(四)注意产品的外观和标识标志。消费者应注意所选购的产品外观应整洁、无霉变、完整未变形、无漏药现象。产品标识标志应完整、清晰,中文燃放说明应清楚。

二、燃放安全警示

(一)选择安全地点,按说明正确燃放。不要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合燃放,如棚户区、小弄堂、高压线下等;不要在窗口、阳台、露台上燃放;不要将喷射口对准窗口燃放。

(二)点燃时要明确点火部位,采用烟或香点燃,侧身点燃后人马上离开到安全位置,切记身体任何部位都不要正对烟花爆竹的燃放轨迹方向。

(三)万一出现异常情况,如断火现象,千万不要马上再点火,更不要伸头、用眼睛靠近观看,也不要马上靠拢。等明确原因,再行处理,一般间隔15分钟后再去处理,避免炸伤眼睛、脸部和手指。不要去捡刚落地还未炸响的爆竹,以防碰上“迟捻”而被炸伤。

(四)喷花类、礼花类、组合烟花类燃放时,平放地面固牢,燃放中不得出现倒筒现象,点燃引火线后人立即离开;燃放升空类时,必须注意周围环境,放置平整地面,点燃引火线后,离开观赏,双响炮应直竖地面进行燃放,不要横放;燃放手持或吊线烟花时,手提线头或用小竹竿吊住棉线,点燃后向前伸,身体切勿靠近烟花,手持烟花不应朝地面方向燃放;爆竹类应在屋外空处吊挂或是直接放在地面上燃放,点燃后切忌将爆竹放在手中。

(五)燃放烟花爆竹要保持警觉、清醒的头脑,喝酒后不要燃放。未成年人慎用烟花爆竹,燃放时一定要有家长陪同。同时也要教育孩子在燃放时千万不要互相投掷嬉闹或装在玻璃瓶中燃放,以防伤人。

(六)专业燃放类产品的燃放一定要让取得燃放专业资质人员进行燃放。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