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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学校春秋季开学、中高考及重要节假日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3-01-10 10:35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学校春秋季开学、中高考及重要节假日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瓯江口分局:

为切实做好2022年度春秋季学校开学、中高考及“五一”、 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假日期间的餐饮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防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学校春秋季开学、中高考及重要节假日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浙市监餐〔2022〕5号)文件精神,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部署

学校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关系到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重要节假日期间人员流量大、聚餐活动增多,是食品安全事故易发的敏感时段;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亚运会亚残运会举办之年,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底线意识、担当意识和大局意识,把学校春秋季开学、中高考和重要节假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强化组织部署,明确责任目标,采取有力措施,消除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有效防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二、夯实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定期开展自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提高风险防控能力,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各地要按照《关于印发学校食堂现场管理实施指南的通知》(浙市监餐〔202115号)加快推动学校食堂现场管理的实施。结合《浙江省餐饮服务提供者和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定期对设施设备、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加工操作过程等内容进行自查自评。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应根据《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建成“阳光厨房”,并在经营者信息页面的显著位置实时展示

三、加大排查管控,筑牢安全防线

要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学校开学期间,“浙政钉”APP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周边餐饮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针对节假日餐饮消费特点,加大旅游景点、高速公路服务区、车站码头、特色街道、接待旅游团队宾馆饭店及餐馆、农家乐、年夜饭承办单位等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风险排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要整改到位、复查到位;对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依法进行查处;对存在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切实加大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力度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四、加强培训指导,推动智治应用

各地要结合春季开学期间的检查,对2021年省市政府民生实事学校食堂智能“阳光厨房”进行“回头看”,加强“阳光厨房”日常使用、管理的培训,对达不到建设标准、设备不能正常使用、使用不规范等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对问题严重的单位联合教育部门进行通报;各地按照《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教育厅 关于规范学校“食堂智治”应用管理的通知》(浙市监餐〔202118号)、《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温州市教育局 关于在全市学校推行校园食品安全智治平台场景应用的通知》(温市监联〔202119号)等要求,指导学校310日之前全面使用校园智治”应用,实现基础信息、人员管理、电子台账、每周自查、校园陪餐、阳光厨房、监督检查、家校共治8个模块的常态化应用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要利用新媒体+传统媒体作为重要宣传平台,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提高餐饮单位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餐饮行业协会、餐饮经营主体做出食品安全承诺,开展餐饮企业、学校食堂开放日”等活动,促使公众和家长更加支持食品安全监管、增强对食品安全的信任度根据节假日消费特点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正确引导公众科学、健康消费,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完善应急体系,提升处置能力

各地要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有效应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落实食物中毒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置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重要节假日期间的应急值守,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安排人员进行舆情监测和分析,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应迅速核实、立即查处、及时反馈。一旦发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事件,并及时按规定上报,不得瞒报、迟报。

按照附件1要求上报相关工作总结和报表。联系人:张芬芳,电话:0577-89661009

 

 

附件:1.2022年度学校及重要节假日餐饮食品安全工作       安排表

            2.重要节假日(五一、中秋国庆、元旦、春节)餐饮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表

            3.“年夜饭相关情况统计表

            4.2022年度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表

        5.2022年春秋季学生开学学校及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表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