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索引号 001008003015081/2022-00451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22-09-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购买法律服务暨合同格式条款审查的采购公告(2022年—2023年)
时间:2022-09-21 17:14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现就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购买法律服务暨合同格式条款审查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条件的市内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参磋商。为此,特向有意承接该项业务的社会法律服务机构设置如下条件要求:

一、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机构;

(二)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具有司法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四)在本市具有固定的工作机构。

二、项目主要范围、内容、数量及要求

(一)项目主要范围

审查的合同主要有:

1、房屋买卖、租赁及其居间、委托合同;

2、物业管理、住宅装修装饰合同;

3、旅游合同;

4、供用电、水、热、气合同;

5、有线电视、邮政、电信合同;

6、消费贷款、人身财产保险合同;

7、旅客运输合同;

8、汽车销售、保养、维修合同;

9、校外培训行业合同;

10、省人民政府规定应当备案的其他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

(二)项目主要内容

按照《浙江省合同行为管理监督规定》的要求,对合同是否存在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不公平、不合理条款进行审查。

(三)数量及要求

1、为保证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发展,对市本级房地产类含有格式条款的备案合同根据企业需求进行审查为房开出具指导建议,审查期限为2个工作日(收到合同当日计入审查期限);(2019年房地产类合同备案62份,2020年房地产类合同备案72份,2021年房地产类合同备案77份,供参考。)

2、对市本级除房地产类合同外其他类型备案合同根据企业需要进行审查,为企业出具指导建议,审查期限为2个工作日(收到合同当日计入审查期限)(2019年除房地产类合同外其他类型合同备案53份,2020年除房地产类合同外其他类型合同备案29份,2021年除房地产类合同外其他类型合同备案50,供参考。)

3、每年对全市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瓯江口分局备案合同进行随机抽查,对抽取的合同进行审查。具体抽查规则和抽查比例按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温州市政府有关文件确定,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年审查合同总数一般不超过150

4、因工作需要其它与合同相关的法律服务。

三、项目金额

不超过4.5万。

四、项目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有效期限为一年。

五、项目审查工作标准

1、法律服务机构必须确定合同格式条款审查的负责律师,切实做到专人负责审查工作,将审查责任落实到人,遵守相关时限要求。

2、对审查合同的内容要作出由当事律师签字确认的书面结论,结论应指明相应合同是否存在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不公平、不合理条款。

3、审查中发现存在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不公平、不合理条款,要逐条作为书面评析。对相关书面审查结论和书面评析材料,如属宣传需要,我局有权向社会和媒体予以公开。

4、对已备案的合同,法律服务机构负责审查的合同出现投诉举报或行政诉讼,责任律师应全程参与并提供相应的答复和抗辩词。

5、对法律服务机构已审查的备案合同,出现合同格式条款确实存在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不公平、不合理条款,而法律服务机构未能在事前提供相应条款涉嫌违法的审查意见的,所引起投诉举报或行政诉讼的合同格式条款,法律服务机构应在责任律师之外组织专业团队对相应条款做进一步评析并反馈意见。

6、若法律服务机构提供的责任律师存在消极对待、审查超时以及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行为的,下一年度取消该法律服务机构的服务资格。

六、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2922日——2022930日,报名请携带第一条规定的相关资质证书服务承诺意向书报名地点设在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合同处(市府路496号行政十七号楼1306室)。

联系人:徐舒展 88907697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