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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消保委副主任、秘书长崔砺金在温州开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以下简称浙版《消法》)的修改工作研讨。市局分管领导陶庆东、市消保委秘书处、部分县(市、区)消保委秘书长、相关行业协会、市消保委律师团成员等参加研讨会。会议前期市消保委秘书处已向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县(市、区)征集修改意见25条。
会上,各县(市、区)消保委秘书长就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实操困难进行研讨,同时就如何完善浙版《消法》提出自己的见解、看法。相关行业协会、律师就浙版《消法》涉及的房地产、全装修商品房、新能源汽车、网络交易等消费热点、维权难点,积极建言献策提出的意见建议。
崔砺金副主任、秘书长对我市重视浙版《消法》修改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指出浙版《消法》于2017年5月1日起实施,距今已有五年,部分条款已经不适用当前新业态下产生的新消费新纠纷。今年,省消保委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统一安排承担浙版《消法》部分条款修改工作,希望通过浙版《消法》的修改,能更进一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他表示此次研讨会上提出的意见、建议非常
有建设性,下一步将结合全省收集的修改意见进行完善,为提升放心消费环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立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