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河雅霖化妆品店等1868户个体工商户:
根据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文件《关于全省开展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试点的通知》( 浙工商企管〔2016〕20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将对未公示2020年度和2021年度年报的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河雅霖化妆品店等1868户个体工商户(详细名单见附件)进行专项清理。请上述个体工商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年报补报:1.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zj.gsxt.gov.cn/index.html)办理年报公示手续;2.关注“浙江企业在线”微信公众号,点击欢迎消息里的个体户您报,或点击菜单“企业在线-个体工商户年报”办理年报公示手续;3.使用“浙里办”APP,搜索框中输入“浙江企业在线”,进入“个体户年报”模块进行报送;4.到属地市场监督管理所(工商所)窗口办理补报年度报告(四种方法任选其一)。如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属地市场监督管理所(工商所)窗口办理注销登记。如逾期未办理上述业务,我局将依据《浙江省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程序暂行规定》依法启动依职权注销程序。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