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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租用充电宝退房后未归还,产生费用谁埋单?(瓯海)
时间:2022-07-29 15:01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

【案情简介】2022年1月份接到李先生投诉,反映2021年12月27日入住瓯海区潘桥街道 “某酒店”。入住期间,李先生在酒店前台租了个充电宝;退房时,李先生匆忙离开,将充电宝遗忘在了房间,未办理归还手续,直到三天后,被充电宝发行公司强行扣费99元。李先生认为,退房时自己疏忽大意未办充电宝归还手续,但酒店服务人员在整理房间时已然发现了这枚充电宝,并且还将充电宝归还至前台,前台却没能及时与其核实情况,导致续租费被扣99元,酒店方理应负有一定的责任。李先生于是向酒店方要求讨说法,而酒店方则认为,是李先生个人疏忽导致的,跟酒店方没任何关系。

【处理过程及结果】接投诉后,瓯海市监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介入协调。在了解双方的情况后,工作人员认为双方都存在一定的过错,由于金额不大,再则酒店服务的宗旨本就是宾客至上,一番协调后,双方都认识到了自己存在疏忽和过错。鉴于双方都存在过错,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各付一半的费用。调解结果双方都表示满意,最后酒店方向李先生当面致歉,双方握手言和。

【案例评析】该起投诉件,看似很普通,却每天在我们身边重复上演着,借此一角,提醒广大的消费者朋友们,当您出门在外,住宿旅馆、酒店时,一定要看管好自己的财物,贵重物品切勿单独留在旅店的房间,退房时更要检查自己随身携带的物品以及应退的旅店租用品等,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在选择住宿旅店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1.尽量选择正规信誉好的宾馆;2.消费前咨询好相关事项,消费者在住宿前应就相关事项进行全面了解,重要的事项最后有书面的约定。3.保管好相关票据,以便维权。在接受住宿服务时,消费者要索取相关的票据,以便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4.选定房间时,应在服务员陪同下参观房间的布局、设施和卫生情况。住宿时应将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存在服务台或寄存处,不要随意放在房间内,以免丢失;5.消费者遇到酒店设置最低消费,收取或变相收取开瓶费、餐具消毒费等没有合法依据费用的,应当理直气壮地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