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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第八期食品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日常监督抽检
时间:2022-07-18 10:03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

深入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切实维护温州食品安全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安排,开展了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抽检。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抽检情况

本次抽检的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速冻制品、饮料、保健食品、蛋制品、食糖、饼干、调味品、豆制品、蔬菜制品、糖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水产制品、水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食品添加剂、茶叶及相关制品、蜂产品和其他食品等28个大类485批次,经温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科学研究院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温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检测,结果合格产品481批次,合格率99.18%

二、不合格食品情况

1、洞头区北岙农贸市场卓潘天销售的黄鱼,恩诺沙星检出值(μg/kg):141,标准规定为:≤100。

2、洞头区北岙农贸市场颜厥鱼销售的黄鱼,恩诺沙星检出值(μg/kg):107,标准规定为:≤100。

3、杭州爱辣餐饮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销售的牛蛙,呋喃唑酮代谢物检出值(μg/kg):2.18,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4、安阳街道农贸市场林美凤销售的姜,铅检出值(mg/kg):0.228,标准规定为:≤0.1。

三、不合格项目分析

恩诺沙星: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在鱼肉+皮组织中的最高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鱼肉+皮组织中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摄入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头晕、头痛、睡眠不良、胃肠道不适等症状,甚至还可能引起肝损害。

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唑酮是一种硝基呋喃类抗菌药物,作为兽药使用时,对防治某些原虫病、水霉病、细菌性烂鳃、赤皮病、出血病等具有良好效果,可用于治疗畜禽肠道感染和鲑亚目感染脑粘体虫。样品中检测出呋喃唑酮代谢物,表明在水产养殖过程可能存在违规使用了禁用的呋喃唑酮药物。我国农业农村部将呋喃唑酮列为禁止使用的药物,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呋喃唑酮及其代谢物在动物源性食品中的残留可以通过食物链传递给人类。长期或过量使用呋喃唑酮可能会导致胃肠道反应,溶血性贫血、皮疹、药热等过敏反应,多发性神经炎等疾病。

铅:铅是常见的重金属污染物之一。铅对人体具有慢性蓄积性的危害,长期摄入铅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神经系统、造血系统、心血管系统和泌尿系统造成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姜中铅的最高限量值为0.1mg/kg。姜中铅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过程中富集环境中的铅元素。

四、处理措施和消费提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后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其他经销与本次检测被判定不合格食品相同品牌、相同货品、相同批号食品的,也应立即停止销售,主动撤柜,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特别提示消费者,如发现上述不合格食品或合法消费权益受到损害,请及时拨打12345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附件1:不合格名单20220718.xlsx

附件2:合格名单20220718.xlsx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07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