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质量安全监管,从严落实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6月29日上午,王丹局长率领市局医疗器械处、鹿城区局对承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采样)任务的迪安医学检验所、北京同仁堂药店等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市局陈云源副局长、鹿城区局相关负责人陪同检查。
王丹局长一行首先检查了迪安医学检验所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的相关情况,重点对相关试剂的采购验收、储运条件及库房管理进行了现场检查。在北京同仁堂药店核酸检测点,王丹检查了核酸采样耗材的采购、贮存及采样情况,并对相关医疗器械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王丹强调,疫情防控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关系到疫情防控大局、社会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抓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等产品的质量安全工作意义重大,相关医疗机构、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一方面,法定代表人、质量负责人要加强医疗器械法规规章规范的学习培训,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把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质量安全管理作为政治使命。另一方面,要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质量管理制度,强化疫情防控医疗器械采购、验收、储存和冷链运输管理,认真把好“质量关”。
据统计,全市现共有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54家,包括迪安医学检验所等3家第三方检测机构。截至目前,全市已出动市场监管执法人员733余人次,检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125家次、试剂经营企业152家次,责令限期整改49家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问题已通报属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医疗器械处、鹿城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