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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成功调解二手车商家隐瞒真实车况消费纠纷
时间:2022-04-12 10:38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

【案例简介】2021年11月,市民潘先生拨打市长热线“12345”,称自己开了快4年的二手车,竟发现是重大的事故车,购买时商家(二手车行)没有说是事故车。若这次不是自己这次准备换车,仍被蒙在鼓里呢!要求商家给予合理解释和相应的赔偿,但商家不予理睬;希望部门介入调解。

【处理结果】接到该投诉件后,瓯海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经过调查发现:2017年的1月份,潘先生在温州汽车城某车行相中了一款二手某牌精品车,潘先生与商家签订合同,当即付完全款128000元购买了这款二手车。今年潘先生考虑准备换车,将该车开到朋友店里让其给估价,准备转手,朋友检查发现该车发生过事故,发现该车在保险公司记录有2015年事故,属于“事故车”。但购车合同上明确写“着无泡水、无事故、无大修”,找商家理论,商家不予理睬。

市场监管部门介入后,多次开展调解,商家车行方先愿意退65000元,后又同意退68000元,再到退70000元;直第四次调解,商家最终同意以91000元价格收回潘先生的车子,潘先生表示同意。调解成功后,潘先生连连向我们道谢,若不是市监部门的介入,自己断不能要回赔偿。

【案例点评】二手车交易中是否发生过汽车事故是重要的信息,也是消费者决定购买与否的重要因素,经营者必须明示或告知。《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二十八条 家用二手汽车销售经营者应当对二手汽车的来源是否合法、行驶里程、维修记录、交易记录、车辆存在问题等重要信息在出售前进行全面核查、检测,并将核查、检测的准确结果以书面或者其他可以确认的方式告知消费者。二手汽车的行驶里程、维修等情况无法核查的,应当将无法核查的事实和可能存在的隐患以书面或者其他可以核查的方式告知消费者。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朋友,在选购二手车时一定要多个心眼,务必做好如下几点,以免使自己陷入了困境:1.确保法定证明文件齐全并检查车辆状态,建议以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车辆检测报告作为判定车辆质量状况的依据;2.不轻信口头承诺,应仔细核对合同约定条款;3.留存证据,以便在产生消费纠纷时作为关键性证据,确保后期有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