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81/2022-00021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2-02-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为促进市局机关移动协同和“无纸化”办公,提升行政办公效率,经研究,决定实施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无纸化移动办公系统项目。根据《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采购管理办法》,现将项目采购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正科级以上内设机构、派出机构及下属单位(不含下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驻局纪检组等,共39个岗位。
二、项目预算:
项目经费由移动办公系统服务费(含设备硬件、系统集成、售后保障)和移动办公系统网络服务费两部分组成,两项合计每年每岗位移动办公系统费用3588元,移动办公项目费用每年139932元。
1、移动办公系统年服务费(含设备硬件、系统集成、售后保障)179*12*39=83772元。移动办公系统开发及集成服务按年结算,系统完成开始使用即结算首年服务费,届满一年后结算第二年服务费。硬件标准:配置荣耀V7 5G(6+128)或荣耀V7 Pro 5G(6+128)、智能蓝牙键盘,硬件由供应商提供两年使用权。
2、移动办公系统年网络服务费(每岗位流量每月150G、国内通话2000分钟)120*12*39=56160元,该费用每月4680元按月支付。
三、项目服务时限:
自项目实施起两年,到期后若有需要另行采购。
四、供应商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评标价格优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有我市移动办公项目经验的供应商同等情况下具有项目采购中标优先资格。
五、项目实施时效:中标供应商须在采购中标之日起一周内完成移动办公项目的部署与测试。
本公告公示期5天,公告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网、外网公布。如有意向并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人请在2022年2月15日前与我局办公室朱松亮联系,电话:89661288;纪委监督电话:8966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