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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直播电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研讨会”在温召开
时间:2021-09-23 09:57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

9月14日,由中消协主办、《中国消费者》杂志社协办、温州市消保委承办的“直播电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研讨会”在温召开。本次会议深入解读在新型消费业态下所暴露出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并就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研讨。中消协栗元广副秘书长、《中国消费者》杂志社吕金波社长、长三角地区消保委秘书长、优秀行业代表等参加会议。会议由《中国消费者》杂志社社长吕金波主持。

近年来,网络消费日益加速,消费领域新场景、新业态、新应用不断涌现。“直播+电商”成为了一种新兴的网购引流方式。会上,中消协栗元广副秘书长首先对前期发布的《直播电商购物消费者满意度在线调查报告》进行通报,指出目前直播电商存在虚假宣传、退货难、销售违禁产品、利用“专拍链接”误导消费者、诱导场外消费、滥用极限词、直播内容违法等问题。为构建良好的网络购物市场交易秩序,栗元广副秘书长对电商如何维护消费者权益提出下面三点建议:一是平台经营者明确自身责任义务,自觉强化诚信规范经营。平台还应打通经营者和消费者意见沟通渠道,完善纠纷解决办法与机制,及时回应并妥善处理消费者的相关诉求。二是加强对主播群体的规范管理。一方面,平台要着力强化主播人员素质管理,另一方面,主播群体自要珍惜自身品牌和影响力。三是鼓励消费者参与,大力推进消费教育和维权宣传。中消协倡议,消费者在养成良好的维权意识和维权习惯的同时,也要珍惜自身监督权力,主动参与对直播电商网络经营行为的社会监督。

会上,快手公司作为电商平台代表作了发言和表态,承诺积极承当平台责任,建立更多维权机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中国消费者》杂志社吕金波社长,浙江、江苏、南京、安徽、杭州、温州等长三角地区消保委秘书长就电商平台和维权保护进行探讨。如浙江省消保委秘书长提出珍惜话语权,教育好主播,协同新监管等建议;安徽省消保委秘书长提出电商平台需做好正能量正导向作用,将直播平台和消费教育相结合,承担消费知识传播;南京市消保委秘书长建议善用大数据,制定更完善的标准约束直播行为;温州市消保委秘书长建议强化公益赋能,打通直播电商经营者和消费者意见沟通渠道,及时回应并妥善处理消费者的相关诉求,共同服务消费者等。

直播电商要走得更远,离不开政府监管、行业规范和企业自律。温州市消保委将以此会议为契机,主动担当,创新机制,促进我市电商企业和相关行业规范、有序发展。(消保委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