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抽样要求
样品应当由抽样人员在被抽样生产者的待销产品或者生产线末端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样。
抽样时应当购买检验样品,购买检验样品的价格以生产、销售产品的标价为准;没有标价的,以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为准。备用样品由被抽样生产者先行无偿提供。
抽样时,应当通过录像、拍照等方式对告知、抽样、封样、签章、样品封存状态,以及被抽样生产者的营业执照等关键环节和内容进行记录。
样品应经受检单位对其有效性进行确认。检样、备样应分别封样,并加以标注。
抽样时,受检单位应提供委托单位技术条件,并盖章确认。内容包括:标称电压、空载转速、空载电流、工作转速、工作电流、标称转矩(标定的制动转矩)及接线电路图。受检单位若有某项试验条件与标准有差异,比如工作转矩规定值,应在技术条件中做出说明。
被检产品有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时,受检单位应提供相关文本。
样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淋雨、受潮、抛摔和剧烈碰撞。
2、抽样产品种类
汽车用(直流)永磁刮水电动机。
3、抽样数量
从同一生产者同一标准生产的同一商标、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中随机抽取刮水电动机12台以及最少一只包装盒(标志检查用),其中6台为检样,另6台为备样。
4、判定依据
检验依据:QC/T 29090-1992;委托单位技术条件;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判定依据:QC/T 29090-1992;委托单位技术条件;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本方案。
4.1.判定总则
4.1.1.当产品的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含国家、行业、地方推荐性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款)和执行的企业标准(含明示质量指标)各技术要求不一致时,应按其中最严要求进行质量判定。
4.1.2.当产品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时,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要求进行质量判定。
4.1.3.当产品执行企业标准(含明示质量指标)时,按其企业标准要求进行质量判定,但如主要项目技术要求低于国家、行业、推荐性标准要求(含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中的推荐性条款)时,应在检验报告中注明主要项目的实测值和标准值。
4.2.单项质量判定
当所检项目中所有样品的检验结果符合执行标准中该项目要求时,判定该项目符合执行标准要求,否则判定该项目为不符合执行标准要求。
4.3.综合质量判定
4.3.1.所检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1)发现一项或一项以上A类项目不符合执行标准要求;
(2)发现两项或者两项以上B类项目不符合执行标准要求;
4.3.2.同时满足下列要求的,检验结论为“所检项目符合本次监督抽查要求”。
(1)未发现A类项目不符合执行标准要求;
(2)发现不符合执行标准的B类项目数量少于两项。
5、检验项目
序号 | 检验项目 | 标准条款 | 不合格类别 | 项目 设定 | 样品号 | 复检用样品 | 备注 | |
1 | 外观 | QC/T29090中4.6 | B | 非主要项目 | 1#~6# | 检样 | ||
2 | 基本 性能 | 空载性能 | QC/T29090中4.5a | A | 主要项目 | 1#~6# | 检样 | 如果基本性能检测结果不符合,则该样品后续试验不再进行。 |
工作性能 | QC/T29090中4.5b | |||||||
制动转矩 | QC/T29090中4.5d | |||||||
3 | 噪声试验 | QC/T29090中4.15 | A | 主要项目 | 1#~6# | 检样 | ||
4 | 耐电压试验 | QC/T29090中4.14 | A | 主要项目 | 1#~3# | 备样 | ||
5 | 耐振试验 | QC/T29090中4.7 | B | 非主要项目 | 1#~3# | 备样 | ||
6 | 高温试验 | QC/T29090中4.11 | B | 非主要项目 | 1#~3# | 备样 | ||
7 | 湿热试验 | QC/T29090中4.12 | B | 非主要项目 | 1#~3# | 备样 | ||
8 | 升压试验 | QC/T29090中4.8 | B | 非主要项目 | 1#~3# | 备样 | ||
9 | 温度变化试验 | QC/T29090中4.10 | B | 非主要项目 | 1#~3# | 备样 | ||
10 | 低温试验 | QC/T29090中4.9 | B | 非主要项目 | 4#~6# | 备样 | ||
11 | 温升试验 | QC/T29090中4.16 | A | 主要项目 | 4#~6# | 检样 | ||
12 | 停位角变化试验 | QC/T29090中4.17 | A | 主要项目 | 4#~6# | 检样 | ||
13 | 盐雾试验 | QC/T29090中4.13 | B | 非主要项目 | 4#~6# | 备样 |
6、注意事项
被抽样生产者愿意无偿提供样品的,应在抽样单中注明并签章确认。
被抽查产品提供需要提供《汽车用刮水电动机产品参数信息表》,并经企业签字盖章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