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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召开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千人培训会
时间:2021-07-19 08:37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

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于7月15日正式施行,为更好学习贯彻新法,强化依法行政,深化法治市监建设,7月14日,市局以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名义举行专题培训会。会议特邀温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浙江省行政法学会理事、温州市地方立法研究院理事、浙江大学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项一丛授课。

项教授首先从行政处罚法的法治意义、行政处罚法修改的新时代背景及基本情况从不同维度解读新法修改概况,又从行政处罚定义和类型、行政处罚的设定权及其对处罚适用的规范意义、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责令改正和没收违法所得的一般适用、一事不再罚内涵和情形等十大方面,着重梳理、逐一讲解新法修订的重点内容,授课以案说法、内容丰富、生动精彩,引起积极反响共鸣。

就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会议强调三点要求。一要紧扣节点抓好新法学习。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保障法律、法规贯彻施行的重要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自1996年颁布实施以来的第一次全面调整,市场监管部门必学必知必懂必用。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吸收本次全系统全条线专题学习会成果,结合实际、紧扣节点、丰富载体,通过多种形式抓好学习,确保新法学习的实效性和覆盖面。二要以点带面抓实配套建设。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修改的2号令(《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同步实施。新规定明确了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条件、可以不予立案的情形、扩大了协助调查函的使用范围、延长了陈述申辩权的行使期限、新增了不计入案件办理期限的情形、电子方式送达涵盖全部执法文书等内容,审核方式也发生重大改变,事关全体执法人员,要一并学好学透,并及时修改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切实提高市场监管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三要系统合力深化“法治立局”战略。今年是市场监管系统“法治立局”战略实施的第二年,市委市政府也将法治建设提上更加重要日程,全面细化考核考评项目体系,大范围覆盖市场监管各业务条线。各地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以新法学习贯彻为新起点,对标对表,固本强基,力争在“法治立局”、法治建设领域多出温州成果、系统经验,以新的载体、实的举措,营造更加浓郁的法治氛围,为开拓我市“十四五”现代化市场监管治理体系保驾护航。

本次培训会由市局联合市司法局共同举办,市局领导班子成员,法规处、综合行政执法队全体在编干部,其他处室单位负责人参加主会场学习;同步以视频方式在各地设分会场,覆盖市县所三级,系统近千人参会。(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