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81/2021-00423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发文机关(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2021-07-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温州祥生广和置业有限公司涉嫌发布虚假广告案公开举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当事人:温州祥生广和置业有限公司。
二、案由:发布房地产(江滨ONE)虚假广告。
三、拟处罚内容:1、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2、罚款300000元。
四、听证时间:2021年7月22日下午3时。
五、听证地点:市局12楼会议室(市府路496号)。
六、其他事项:听证公开举行,参加旁听人员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出示健康码(绿码)、佩戴口罩,提早15分钟到达听证室。听证期间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遵守听证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