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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第三季度专利预审服务申请主体及专利代理机构集中备案的通知
时间:2021-06-22 17:08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工作,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我中心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第三季度专利预审服务申请主体及专利代理机构集中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申请时间

2021年6月25日-2021年7月10日。

二、备案申请条件

(一)申请主体备案应满足以下条件:

1.登记注册地在温州市行政区域内,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

2.生产、研发或经营方向与鞋服产业领域(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02大类)相符;

3.具备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有自主的专业技术研发团队和稳定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4.无非正常专利申请、故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记录。

(二)专利代理机构备案应满足以下条件:

1.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批设立,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管理系统”中处于正常状态;

2.近一年内未因违反《专利代理条例》有关规定受到各级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3.无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及其他不良记录。

三、备案流程

(一)申请主体

1.符合条件的申请主体按照通知要求自愿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温州快维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形成拟备案申请主体名单,并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

3.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后,形成备案名单;

(二)专利代理机构

1.符合条件的专利代理机构按照通知要求自愿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温州快维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备案通过;。

四、备案申请材料

(一)申请主体备案应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温州(服饰)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申请主体备案申请表》(见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二)专利代理机构备案应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温州(服饰)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专利代理机构备案申请表》(见附件2);

2.专利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五、备案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申请主体、专利代理机构如实填写备案申请材料,将所有备案申请材料的扫描件(PDF格式)压缩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wzkswqzx@163.com(邮件主题格式:备案申请-申请主体或专利代理机构名称),并将所有备案申请材料的纸质版提交到温州维权中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方熙 金军靖,电话:0577-89660901;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府东路717号知识产权服务园一楼101室;

QQ群:243574192。

七、其他事项

已备案企业无需再次备案



附件:1.中国温州(服饰)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申请主体备案申请表

2.中国温州(服饰)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专利代理机构备案申请表

3.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02大类(服装和服饰用品)

附件1-3.docx



中国温州(服饰)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