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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度流通领域冷光烟花产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通报
时间:2021-06-01 16:15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

       烟花爆竹是以烟火药为主要原料,引燃后通过燃烧或爆炸,产生光、声、色、型、烟雾等效果,用于观赏,具有易燃易爆危险的物品。烟花爆竹产品广泛用于人们的喜庆、祭祀、娱乐活动,是中国享誉世界“最闪亮的名片”之一。烟花爆竹产品主要功能用于观赏,按照结构与组成、燃放运动轨迹及燃放效果的不同将产品分为组合烟花、爆竹、喷花、玩具、旋转、升空、吐珠、礼花、架子烟花类9大类,19小类。

其中“冷光烟花”作为一类市场中兴起的热门产品,其具有火焰温度较低、烟雾较少的特点,其主要产品集中在喷花类、玩具类、架子烟花类等产品类别。针对冷光烟花兴起的情况,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强调,冷光烟花虽然火焰温度较低、烟雾较少,但喷射口温度仍高达700—800摄氏度,可灼伤人体、引燃物品,作为烟花爆竹,其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基本属性并未改变。应急管理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冷光烟花时,必须取得相应安全许可,严禁以任何形式变相生产、销售。各地要将冷光烟花纳入烟花爆竹管理,加强安全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特别是对网上非法销售冷光烟花要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

    为加强冷光烟花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严防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温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严厉打击涉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温安委办〔2021〕9 号)要求,我局开展了本次2021年流通领域冷光烟花产品专项监督抽查。

    本次抽查工作重点流通领域批发公司和烟花仓储的冷光烟花产品的质量状况。抽查企业所在地涉及温州市乐清市、平阳县、瑞安市、文成县、永嘉县等县市。本次计划抽查15批次产品,由于冷光烟花类产品销售量较少,且烟花销售零售点已全部撤销摊,在全面计划企业抽查完后实际抽查了14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12批次,不合格2批次,合格率85.71%。

    项目不合格原因及分析

所抽查产品中产品共出现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为标志-销售包装标志、引燃装置-引燃时间。

项目不合格原因及分析:

A、标志-销售包装标志:标志方面未按要求标明制造商厂址。标志方面主要是由于生产企业为节约工作量、降低成本,标准法规意识不强,管理不规范导致产品标志信息不全、标注不规范。

B、引燃装置:引火线长度过短,致使引燃时间偏短,不符合标准要求的3-8秒。引燃装置方面,主要是生产企业降低成本,标准法规意识不强,致使引燃时间偏短,不符合标准要求。

消费指南

一、正规渠道购买正规产品

购买烟花爆竹要到具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的正规网点。不到无证、无照零售点、流动兜售等不法商贩处以及网络上购买烟花爆竹;不购买非法生产、假冒伪劣等烟花爆竹产品。同时一定要向零售商索要购物凭证或正规发票。

二、选购烟花爆竹时要注意“五看”。

1.看外观标识: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外观整洁、完整,不存在变形、漏药、浮药、霉变等情况。且关注产品外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是否有生产厂家名称、产地来源、质量合格证等标识。同时注意包装上是否注明警示语、燃放说明、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计数、含药量等事项。

2.看产品结构:这次烟花爆竹抽检行动的检查结果反映,存在不少产品结构与材质不合格,主要原因有组合烟花安装有隔板,主体高度超标,内径规格超标,壁厚不达标等问题,此类产品结构不稳定,容易在燃放时出现散筒和炸筒现象,引发安全事故。

3.看引火线:这次烟花爆竹抽检行动的检查结果反映,烟花爆竹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有绿色安全引线存在问题。对此,消费者在购买时,要特别检查烟花爆竹产品是否有安装绿色安全引线或采用长度合适的绿色安全引线,并注意绿色安全引线与主体间是否已采取相应的牢靠粘接或其他固定措施。烟花爆竹产品需具备一定的带引或绿色安全引线,才能控制燃烧速度。

4.看药量:选购时应选择药量较少的C级和D级“个人燃放类”产品。

5.看底塞:在组合烟花产品时还应注意查看底塞是否牢固,如若底塞明显晃动的产品应谨慎购买,因为这种产品牢固度不够,极其容易在燃放时出现散筒和炸筒现象,引发安全事故。

三、安全燃放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不正确的燃放是导致烟花爆竹燃放事故的主要原因,因此在合理选购相应的产品之后,应遵循燃放说明,正确燃放。

1、按要求燃放:所有的烟花爆竹产品都应尽可能在室外燃放,严格按照产品上的说明选择符合要求的燃放场地,点燃烟花爆竹后应立即离开,返回到安全位置观看。

2、成人看护:未成年人在燃放烟花爆竹时要有成人监护,大人应认真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避免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伤害。

3、文明燃放:不要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要从建筑物内、屋顶、阳台向外抛掷烟花爆竹;不要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4、点燃方式:明确点火部位,采用烟或香点,侧身点燃后(严禁身体任何部位正对产品的燃放轨迹方向),人即离开到安全位置。

5、异常情况:在燃放过程一旦出现熄引(引线未点燃主体前熄灭)、断火(燃放过程,主体中途熄灭)等异常情况现象,千万不要马上靠拢产品上前再点火,更不能伸头、用眼睛靠近观看,应立即停止燃放其它产品,等明确原因,再行处理,一般为15分钟后,建议用水将出现异常情况的烟花爆竹浇湿后再行处理。严禁第二次燃放。

6、注意防火:燃放烟花爆竹时注意防火,燃放区域内的市民在过节前把阳台、平台、屋顶、天井等处的可燃物清除,把挂在室外的可燃遮阳布、空调保护布等纺织品暂时收起,预防烟花爆竹引燃可燃物后引发火灾。市民在离家外出前要把门窗关好,防止飞来烟花爆竹残渣导致家中失火。

7、参加公共活动时不要携带烟花爆竹。 


2021年温州市流通领域产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汇总表(冷光烟花).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