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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度自我声明公开企业标准市级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12-21 14:32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分局、瓯江口分局: 

为加强对自我声明公开市场类标准的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度市场类标准省级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浙市监标准〔2021〕15号)要求,市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自我声明公开企业标准市级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对全市范围内在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https://bz.zjamr.zj.gov.cn)上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标准进行了监督检查。抽查基数为5091项,抽样数为265项,抽样比例为5.2%(详见附件),其中有效样本235项,委托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开展检查。检查发现,在235项有效样本中存在问题60项,占25.5%。各县(市、区)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行政区划

抽取标准数

(项)

检查有效

标准数(项)

存在问题数

(项)

问题数占各地

检查数比例(%)

鹿城区

9

9

2

22.2

龙湾区

35

30

2

6.7

瓯海区

17

14

8

57.1

洞头区

4

4

1

25.0

永嘉县

17

15

2

13.3

平阳县

27

23

10

43.5

苍南县

15

14

9

64.3

文成县

2

2

0

0.0

泰顺县

1

1

0

0.0

瑞安市

65

58

17

29.3

乐清市

60

53

6

11.3

龙港市

13

12

3

25.0

合计

265

235

60

/

   

    二、存在问题

本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其中有19项标准同时存在多个问题):

(一)企业标准的技术要求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要求。一是企业标准对强制性国家标准有要求的技术指标未作出相应的规定。如温州市味美思食品有限公司的《肉粉松》企业标准,未对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技术指标作出规定,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GB 299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的要求。存在此类问题的标准有15项,占问题标准总数的25.0%。二是企业标准的技术指标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如平阳瑞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建筑反射隔热涂料》企业标准,有害物质限量技术指标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8582-2020《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的要求。存在此类问题的标准有12项,占问题标准总数的20.0%。

(二)标准的编号不符合相关规定。如温州马大棉制品有限公司的《Q/WZMD-2016<拖把>》企业标准,公开的标准编号缺少标准顺序号。存在此类问题的标准有2项,占问题标准总数的3.3%。

(三)未公开标准的技术要求。如温州市洞头传感器厂的《电容式接近开关》企业标准,未公开产品的主要性能指标。存在此类问题的标准有3项,占问题标准总数的5.0%。

(四)未明示技术要求低于或指标项目少于相应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一是企业未明示技术要求低于相应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如浙江长城换向器有限公司的《汽车、摩托车电机用换向器》企业标准,与推荐性行业标准QC/T 1014-2015《汽车、摩托车起动电机用换向器》相比,该标准未对绝缘耐压性能技术要求低于行业标准要求的情况进行明示。存在此类问题的标准有13项,占问题标准总数的21.7%。二是企业未明示指标项目少于相应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如浙江荣通防爆电器设备有限公司的《矿用隔爆型高压电缆接线盒》企业标准,与推荐性行业标准MT/T 1100-2009《煤矿用隔爆型高压电缆接线盒》相比,该标准未对缺少接线盒绝缘电阻、隔爆结合面粗糙度等技术要求的情况进行明示。存在此类问题的标准有29项,占问题标准总数的48.3%。

(五)标准的试验方法或者检验方法不明确。一是企业标准的试验方法或者检验方法不明确。如浙江欧凯机电有限公司的《电动液压钢筋弯曲调直机》企业标准,技术要求均缺少相应的检测方法。存在此类问题的标准有9项,占问题标准总数的15.0%。二是企业自行制定的试验方法或者检验方法不科学不合理。如温州弘腾科技有限公司的《喷油器》企业标准,公开的技术指标1“动态流量线性偏差”、技术指标2“动态启动电压”的检测方法均不具有可操作性。存在此类问题的标准有1项,占问题标准总数的1.7%。

三、其他情况

本次监督检查还发现以下其他情况:

(一)引用非最新现行版的标准。如浙江任星阀门有限公司的《防冻超低温球体》企业标准,引用标准GB/T 1801-2009的最新现行版为GB/T 1800.1-2020。存在此类情况的标准有111项。

(二)引用标准编号有误。如温州市天好笔业有限公司的《修正笔(魔笔)》企业标准,引用标准GB/T 12564编号有误,正确为GB/T 12654。存在此类情况的标准有19项。

四、相关要求

各地要继续加大对企业自我声明公开产品标准的培训工作力度,切实提高企业按要求制定和自我声明公开标准的能力。对本次市级监督抽查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标准,请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并重新公开。整改情况于2021年12月31日前报市局标准化处。

市局联系人:温从康,0577-89662505;

省标准化研究院:朱琦,0571-85786978。

附件:自我声明公开企业标准监督检查结果汇总表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