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化妆品飞行检查工作的通知》(温市监妆〔2021〕3号)及化妆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工作安排,温州市局组织检查组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对苍南老中医化妆品有限公司、浙江章光101有限公司开展了飞行检查,现将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告如下:
被检查单位名称 | 苍南老中医化妆品有限公司 | ||||
生产许可项目 | 一般液态单元(啫喱类、护发清洁类、护肤水类);膏霜乳液单元(护肤清洁类、护发类)*** | ||||
是否生产特殊用途及眼部婴幼儿化妆品 | 有眼部化妆品 |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证号 | 浙妆20170025 | ||||
法定代表人 | 丁学聪 | 联系人/电话 | 陈灵芝1370688009 | ||
检查地点 | 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工业园区二期环城北路以南 | ||||
检查类型 | 飞行检查 | 检查时间 | 2021.07.29-30 | ||
检查中发现的主要缺陷 严重缺陷:0项 一般缺陷:2项 1.二楼容器清洗间地漏生锈。(第43项) 2. 原料库原料代码CS-25(批号:46731)包装上的入库时间(2021.7.16)与货位卡的入库时间(2021.7.1)记录不一致。(第66项) 本表所列问题,只是本次飞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代表企业存在的所有问题或缺陷。企业应当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分析研判原因,评估安全风险,采取必要措施管控风险。 | |||||
处置措施:市局已发整改通知书,企业已完成整改并上报整改报告,经苍南局跟踪检查,上述缺陷问题已整改到位。 |
被检查单位名称 | 浙江章光101有限公司 | |||||
生产许可项目 | 一般液态单元-不含眼部用护肤类、婴儿和儿童用护肤类化妆品(护发清洁类、啫喱类);膏霜乳液单元-不含眼部用护肤类、婴儿和儿童用护肤类化妆品(护发类);气雾剂及有机溶剂单元(有机溶剂类); | |||||
是否生产特殊用途及眼部婴幼儿化妆品 | 否 |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证号 | 浙妆20160108 | |||||
法定代表人 | 赵旭良 | 联系人/电话 | 赵章浩/13968725162 | |||
检查地点 | 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柳市镇象东社区怀仁西路1号 | |||||
检查类型 | 飞行检查 | 检查时间 | 2021.10.21-10.22 | |||
现场检查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 严重缺陷:2项 1、检验人员楼芦芳不熟悉相关检验操作规定,如对样检液的配制、菌落总数和霉菌检验操作方法等不熟悉。(条款6*) 2、A楼三层中药提取车间流量计未检定。(条款56*) 一般缺陷:5项 1、企业外来文件管理不规范,如未见外来文件目录清单、未处于受控状态;国家最新出台的法规性文件及时更新,如未见2021年8月出台的《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文件。(条款14) 2、产品检验过程记录中的样品配制、细菌菌落总数和霉菌检验操作方法与标准规定不一致。(条款19) 3.实验室样品标识不规范,如标识为待检验的样品柜内存放无外包装盒样品,样品批号信息无法查询;原料仓库ANAGELME EL 水解羽扇豆蛋白(批号:210507-0264)货位卡显示已抽样,未按要求张贴取样标签。(条款20) 4. 实验室试剂、培养基等管理不到位,如冰箱内存放一瓶无标签培养基;电导率探头浸泡的液体为规范标识名称信息;未见产品的检验标准品或对照品。(条款22) 5.批生产记录不完整,如产品章光101草本精华香波(批号:2011001)生产指令无配方表、半成品生产过程未见记录相应的设备,半成品生产记录各步骤无配制起止时间、无半成品抽样单(条款83) 本表所列问题,只是本次飞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代表企业存在的所有问题或缺陷。企业应当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分析研判原因,评估安全风险,采取必要措施管控风险。 | ||||||
处置措施:市局已发整改通知书,企业已完成整改并上报整改报告,经乐清局跟踪检查,上述缺陷问题已整改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