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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十四期食品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日常监督抽检
时间:2021-10-22 14:32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

  为深入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切实维护温州食品安全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安排,开展了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抽检。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情况

  本次抽检的食品包括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其他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婴幼儿配方食品共26个大类共698批次,经温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科学研究院、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温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宁波海关技术中心检测,结果合格产品677批次,合格率为96.99%。

  二、不合格食品情况

  1、文成县赵碧丽食品店销售的红壳鸡蛋,甲硝唑检出值(μg/kg):11.3,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2、温州市龙湾永兴集市贸易市场郑金良蔬菜摊的茄子,氧乐果检出值(mg/kg):0.050g,标准规定为:≤0.02。

  3、温州市龙湾永兴余代银干货店销售的黑芝麻,酸价检出值(mg/g):7.8,标准规定为:≤3。

  4、苍南县灵溪镇肖云种副食品店销售的黑芝麻,酸价检出值(mg/g):9.5,标准规定为:≤3。

  5、温州市瓯海梧田孙绍东调味品店销售的黑芝麻,酸价检出值(mg/g):12,标准规定为:≤3。

  6、温州市鹿城区南郊陈红飞食品店销售的黑芝麻,酸价检出值(mg/g):11,标准规定为:≤3。

  7、温州市鹿城区南郊元龙生鲜超市销售的黑芝麻,酸价检出值(mg/g):12.4,标准规定为:≤3。

  8、温州市瓯海梧田邱冬海淡水鱼摊销售的鳊鱼,磺胺类(总量)(μg/kg):192,标准规定为:≤100。

  9、温州众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无骨鸡爪,过氧化值(g/100g):1.5 ,标准规定为:≤0.25 。

  10、苍南县明宝种植专业合作社生产的白茶,草甘膦检出值(mg/kg):2.71,标准规定为:≤1。

  11、藤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藤桥熏鸡,氯霉素检出值(μg/kg):1.20,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12、温州哆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美味珍珠香菇,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g/kg):0.216,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13、乐清市城南开朗副食品店销售的香蕉,腈苯唑检出值(mg/kg):0.082,标准规定为:≤0.05mg/kg。

  14、瑞安市棉姐超市销售的高粱酒,酒精度检出值(%vol):2.2,标准规定为:45±1.0(标签明示)。

  15、温州市鹿城区仰义叶杨兴水产摊销售的带鱼,挥发性盐基氮检出值(mg/100g):39.7,标准规定为:≤30。

  16、龙港市第三菜市场陈杨丹销售的大黄鱼,磺胺类(总量)(μg/kg):682,标准规定为:≤100。

  17、温州鸿禾物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核桃枸杞黑豆粉,大肠菌群(CFU/g):210,280,520,440,350,标准规定为:n=5,c=2,m=10,M=100。

  18、温州鸿禾物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赤小豆芡实薏米粉(赤芡粉),大肠菌群(CFU/g):140,70,230,190,160,标准规定为:n=5,c=2,m=10,M=100。

  19、温州懂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唯简红豆薏米粉,大肠菌群(CFU/g):310,220,170,290,160,标准规定为:n=5,c=2,m=10,M=100。

  20、乐清市北白象戈理副食品商行销售的黑芝麻糊,霉菌(CFU/g)45,55,90,70,85,标准规定为:n=5,c=2,m=50,M=100。

  21、乐清市北白象戈理副食品商行销售的坚果藕粉羹,霉菌(CFU/g)120,180,130,90,75,标准规定为:n=5,c=2,m=50,M=100。

  三、不合格项目分析

  草甘膦:是一种非选择性无残留灭生性高效除草剂,广泛用于橡胶、桑、茶、果园及甘蔗地,主要通过干扰植物体内蛋白质合成致使植物死亡。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草甘膦每日允许最大摄入量(ADI)为1mg/kg,其中茶叶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应低于1mg/kg。茶叶中检出草甘膦超标原因,可能是生产时使用的新鲜茶叶在采摘前使用草甘膦除草剂没有严格区分安全间隔期,或超量使用草甘膦除草剂,或土壤中草甘膦的蓄积,或在周边农田、果园,随茶园用水和空气飘移而附着在茶树上,给茶叶带来污染。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过氧化值表示油脂和脂肪酸等被氧化程度的一种指标,衡量食品中油脂酸败程度,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食品的质量。《速冻调制食品(SB/T 10379-2012)》中规定,速冻调理肉制品中过氧化值限量应低于0.25 g/100g。无骨鸡爪中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终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产品生产原料储存不当或未采取有效抗氧化措施,脂肪氧化,使得最终产品过氧化值超标。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不仅导致食品风味劣变,而且会引起人体肠胃不适。大量油脂变质产生的氧化自由基,也会增加患心脑血管疾病和癌症的风险。

  氯霉素:氯霉素是一种高效广谱的抗生素,对革兰氏阳性菌和革兰氏阴性菌均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整顿办函〔2011〕1号)中规定,氯霉素在肉制品中不得检出。藤桥熏鸡中检出氯霉素的原因,可能是畜禽养殖过程中为了防止疫病发生,使用氯霉素导致畜禽肉中的残留。生产企业采用氯霉素残留的畜禽肉为原材料,容易导致终产品氯霉素超标。人体过量摄入氯霉素可能引起肠道菌群失调、肝脏和骨髓造血机能的损害,导致消化机能紊乱和肝损伤等健康危害。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是食品工业中常用的一种防腐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在食用菌制品类食品中不得使用苯甲酸及其钠盐。美味珍珠香菇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中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长期摄入违规添加苯甲酸及其钠盐的食品,可能对肝脏功能产生一定的影响。

  酒精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精度是白酒、葡萄酒的理化指标,其含量应符合标签明示要求。酒精度未达到产品标签明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还可能是企业为降低成本,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

  挥发性盐基氮:挥发性盐基氮是指食品水浸液在碱性条件下能与水蒸气一起蒸馏出来的总氮量,即在此条件下能形成氨的含氮物。挥发性盐基氮是动物性食品腐败变质的指示性指标,其含量越高,表明氨基酸破坏的越多,营养价值等受到的影响也就越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 2733-2015)》中规定,海水鱼中挥发性盐基氮限量值为30mg/100g。带鱼中挥发性盐基氮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上市销售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当,受细菌污染或售卖时间较长,导致肉质不新鲜。长期食用挥发性盐基氮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因食品腐败变质造成反胃、腹泻甚至更严重的健康危害。

  大肠菌群: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大肠菌群在环境中广泛存在,大肠菌群的来源与肠道致病菌相同,因此食品中大肠菌群含量越多,间接表示有肠道致病菌污染的可能性。此次方便食品中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材受污染,或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或者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等原因导致。

  霉菌:霉菌属于真菌,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霉菌污染可使食品腐败变质,失去食用价值。霉菌比较青睐于温暖潮湿的环境,一有合适的环境就会大量的繁殖,霉菌生长在食物上通常会产生黑灰色的物质,使食物霉变变质,霉菌有的使食品转变为有毒物质,有的可能在食品中产生霉菌毒素。抽检不合格方便食品,霉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也可能是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还可能与产品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霉变食物引起人体直接中毒,或产生的霉菌毒素致癌。

  酸价:是脂肪中游离脂肪酸含量的标志,含脂肪食品在长期保藏过程中,由于微生物、酶和热的作用发生缓慢水解,产生游离脂肪酸。酸价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原料采购把关不严、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存贮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的脂肪氧化酸败。芝麻含油量也很高,约为45-63%,出油率也可达到45%左右,如果保存不当很容易导致酸价超标。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标严重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可能会导致肠胃不适。

  磺胺类(总量):磺胺类药物(总量)是合成的抑菌类药物,除了治疗敏感菌所致传染病外,还用于传染性脑膜炎、痢疾、弓形体病,养殖环节未严格控制休药期或超量使用可能导致残留超标。磺胺类药物在体内作用和代谢时间较长,长期食用磺胺类药物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能导致该类药物在人体中产生蓄积,长期过量摄入将会给人体的健康带来危害。

  甲硝唑:甲硝唑鸡蛋中含有甲硝唑成分,与养殖户在蛋鸡饲喂过程中的用药有关。甲硝唑作为杀菌药在人用药品中应用广泛,而在养殖过程中投喂甲硝唑也能达到较好的杀菌效果,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长期食用含有甲硝唑的鸡蛋,会对人体产生一定的抗药性,影响身体健康。

  氧乐果:是一种高毒、高效、广谱的杀虫杀螨剂,具有内吸、触杀和一定胃毒作用,击倒力快,在低温期仍能保持较强的毒性,可以被植株的茎、叶吸进植株体内,并可传送到植株各个部位,包括未喷药液的部位。对抗性蚜虫有很强的毒效、对飞虱、叶蝉、介壳虫及其他刺式口器害虫具有较好防治效果,在低温下仍能保持杀虫活性,特别适合于防治越冬的蚜虫、螨类、木虱和蚧类等。超标原因可能是企业未准确计量按要求配比喷洒或没有按照农药喷洒隔离期提早采摘。

  腈苯唑:又叫唑菌腈、苯腈唑,属高效、低毒、低残留、内吸传导型杀菌剂,能抑制病原菌菌丝的伸长,阻止已发芽的病菌孢子侵入作物组织。果树上主要用于防治香蕉叶斑病,桃褐腐病。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物,可能会刺激肠胃,引起腹泻、呕吐,严重的会对身体健康造成影响。

  四、处理措施和消费提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后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其他经销与本次检测被判定不合格食品相同品牌、相同货品、相同批号食品的,也应立即停止销售,主动撤柜,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特别提示消费者,如发现上述不合格食品或合法消费权益受到损害,请及时拨打12345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附件1:不合格名单.xls

       附件2:合格名单.xls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2日